应收账款质权什么时候成立,应收账款质权拥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6 20:30:38
439 人看过
一、应收账款质权什么时候成立
应收账款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二、应收账款质权拥有哪些特征
应收账款质权拥有的特征如下:
1.可转让性,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
2.特定性,亦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
3.时效性,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三、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权
应收账款质权指的是以应收账款设定的权利质权。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顾客收取的款项,实质是一般债权,是许多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为利于企业融资,设立此质权,应签署书面质押合同,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并应将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应收账款质权构成要件
190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方式,应收账款质权纠纷的管辖范围
451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
360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质押中的应收账款质押
145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权如何设立和行使
372人看过
-
民法典应收账款如何设立质权
13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什么时候设立?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出质的应收账款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5应收账款质押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应收账款质权的方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当事人要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因此,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各当事人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
-
应收账款质押的特点包括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1)可转让性 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 (2)特定性 亦即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的有关要素,包括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基础合同的履行程度等必须明确、具体和固定化。 (3)时效性 即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债权必须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过,便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从法律权利已蜕变
-
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可以将质押的应收款拍卖、变卖价款或折价后优先受偿来实现自己的应收账款质押权。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判决质权人直接要求次债务人(即出质人的债务人)向其支付应付给出质人的应付账款,而无需对应付账款进行拍卖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