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三天内即可办好。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清单
(一)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一年内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的。
4.因不可预见灾难造成职工自住住房受损,职工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调动工作转移(外省)公积金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清单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住房:
(1)受理条件:
①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起一年内。
②购买的商品住宅为普通住宅、低层住宅、公寓及政策
性住房等自住住房(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除外)。
③夫妻双方累计提取的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止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无网签备案的提供备案确认表原件);
③本人储蓄卡;
④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3)办事地点:
①手机APP。
②网上办事大厅。
③公积金缴存局柜面。
(4)政策依据:
①《关于进一步明确提取业务操作的通知》(琼公积金归[2017]202号)。
②《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琼公积金[2016]26号。
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购买二手住房
(1)受理条件:
①房产证过户一年内。
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房屋买卖契约原件;
③过户后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原件;
④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⑤本人储蓄卡。
(3)办事地点:
①手机APP。
②网上办事大厅。
③公积金缴存局柜面。
(4)政策依据:
①《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琼公积金[2016]26号);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3.购买保障性住房
(1)受理条件:
①购房合同(协议)网签备案起一年内;如无法提供网签备案的,自购房合同(协议)签订一年内办理提取。
②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还可使用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
③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累计提取的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至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④直系亲属包括本人配偶、本人父母及子女。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备案的,需增加提供有效支付购房款凭证原件;
③本人储蓄卡;
④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⑤提取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薄的提供户口薄原件;不同一户口薄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安机关确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以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办事地点:
①手机APP。
②网上办事大厅。
③公积金缴存局柜面。
(4)政策依据:
①《关于进一步明确提取业务操作的通知》(琼公积金归[2017]202号)。
②《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琼公积金[2016]26号。
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1)受理条件:
①拆迁合同或协议签订一年内。
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原件;
③缴款通知书或付款凭证原件;
④本人储蓄卡;
⑤职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3)办事地点:
①手机APP。
②网上办事大厅。
③公积金缴存局柜面。
(4)政策依据:
①《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通知》(琼公积金[2016]26号);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5.异地购房提取
(1)受理条件:
①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一年内。
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的额度依购房合同(协议)约定截止当月应付款的额度为限,且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本金的余额。
(2)申请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他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③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工作的社保证明或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原件;
④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
⑤本人储蓄卡。
(3)办事地点:
①手机APP(需临柜核原件)。
②网上办事大厅(需临柜核原件)。
③公积金缴存局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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