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5:21:55 325 人看过

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如果起诉,可将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应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的债务人提出实物抵债,债权人往往接受不了,要么是因为实物派不上用场,要么是因为抵债价格太高。但我们可以采取抵押或质押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设定抵(质)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上一旦设定抵(质)押,担保物的所有权人便不能随意处分该物,限制了该物的流转。以后一旦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并优先受偿。即使债务人破产,接受了抵(质)押担保的债权人仍然优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该抵(质)押物优先受偿。对某些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以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车辆抵押,分别在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以股权质押,要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以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分别到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登记。由于未登记而造成抵(质)押无效,这方面的亏我们吃过不少。

一、抵押权的特征

(一)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三)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四)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五)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借钱时要求提供担保人,哪些人可以做担保人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民法典》有关约定: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
    2023-12-04
    411人看过
  • 提供抵押担保的债务人可否起诉其他债务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
    2023-03-29
    217人看过
  • 公司能否作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担保
    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担保。不得为保证人的有:(1)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一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一、贷款担保人要满足什么要求法律严格规定贷款担保人要求,一方面是保证贷款担保人有经济能力提供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在规制贷款市场,防止滥用贷款担保人。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等等。二、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条件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条件:1、担保人与所担保的民事法律行为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无违法行为、违约记录;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4、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2023-04-01
    113人看过
  • 为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担保
    看情况而定。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老公欠信用卡老婆会对吗老公欠信用卡老婆是否会还要分情况而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案件中的债务纠纷处理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
    2023-03-08
    423人看过
  • 判断提供担保是否需债务人同意
    担保人提供担保无需债务人同意。因为担保合同的成立不是基于债务人的知情和同意,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担保人仍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偿还债务。债权人在贷款、销售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如果第三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适用于反担保。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民间借贷可以进行担保。《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
    2023-07-04
    442人看过
  • 保证人是否可被要求提供房屋担保
    一、保证人是否可被要求提供房屋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为了强化保证人的履约能力,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房屋、机器设备、厂房等。所以债权人是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
    2023-10-21
    350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有责任为配偶的债务提供担保?
    有责任,如果一方因为担保承担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都认定为共同债务,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我是担保人法院会直接扣车吗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2023-07-04
    151人看过
  • 出借人能不能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出借人认为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来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出借人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借款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一、因民间借贷中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我国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因此,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而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双方均无真实买卖的意思,而系一种为债权债务提供担保的措施,故该买卖合同构成虚假的意思表示,相关买卖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2023-03-15
    138人看过
  • 试用期非法要求提供担保
    用人单位对于新招聘的劳动者,由于不熟悉劳动者的品质等具体情况,于是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统一保管的名义变相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资格证件等,这些都是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的。一、单位向劳动者追偿的规定单位向劳动者追偿的规定,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保密协议的规定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没签合同辞职押金如何收取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取押金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的,有必要向法院起诉的可以起诉
    2023-06-24
    101人看过
  • 债务有两个以上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如何办?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2)、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该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相应份额的,依照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四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相应份额的,依照本解释
    2024-05-03
    302人看过
  • 保全债务人债权需要提供证据吗
    答案是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看法院是否需要提供证据。诉讼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
    2023-02-25
    113人看过
  • 债务人逃避债务时,法院会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通过诉讼追债需要提供的证据:1、书面证据应提供合同、借据、公证书、购物发票等;2、证人证言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开庭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其效力应由法院认定;3、有无专门机关的技术鉴定结论。如何打追债官司1.真正的关键在是否做好了诉讼或诉前保全.此项工作做不好,后面的工作可能又变成拍卖判决书的(除非你遇到的是信用良好或不知转移财产的对手).2.诉讼时效很重要.看看你手中的证据过了时效没有,一旦过了,抓紧搜集或准备中止或中断的证据.这两条做好了,你就稳操胜券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7-19
    87人看过
  • 个人可不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一、个人可不可以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可以为公司债务担保,不得为保证人的有:(1)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哪些债务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为:1.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2.夫妻一方婚前债务;3.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4.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5.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
    2024-02-04
    89人看过
  • 个人合伙能否为合伙债务提供担保
    一、个人合伙能否为合伙债务提供担保1、个人合伙不能为合伙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需要与本案无牵连。2、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分为三种: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债务;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补充的清偿责任。
    2023-05-09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了定金,债务人还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方式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
      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了定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但是,应当看到定金担保有其特殊性,它是预付一定数额货币的担保,货币的特点是所有权随占有的转移而转移,第三人提供的定金应当视为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定金,第三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一种借贷关系,是借债还钱的问题。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定金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但这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并不是反担保。定金虽然在理论上可以作为反担保的方式,但
    • 起诉债务人要求提供,债权人有义务提供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别人把钱都借给你啦,不还钱,提供个身份证还有啥难的,要么把钱还掉就不需要啦。记住别人的帮助,换位思考看问题,就好了
    • 债务人的承兑保证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有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5
      债务人用胁迫的手段使保证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的,该保证有效,除非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债务人有胁迫的事实的,保证人才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 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债务担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30
      对于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财产担保主要存在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前,但事后为债务提供担保。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是指在此期间设定债务的同时充担保,但不包括在此期间设置债务时提供的财产担保。
    • 债权人能要求房屋担保人提供资料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