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维修业管理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从事营业性汽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应实行“取之于行业,用之于行业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按经营收入的百分之一按月计征。营业收入难以计算的,可核定年度营业收入,按月定额征收。
第五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由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征收,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征收。
第六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七条各级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征收汽车维修业管理,其开支范围:
一、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业务开支;
二、购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检测设备和仪器(含检测车);
三、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活动经费;
四、汽车维修行业人员培训、考核经费;
五、汽车维修行业科技发展和奖励基金(包括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技术引进等)。
第八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属预算外资金,统收统支、专款专用。省集中百分之三十,地市集中百分之七十。按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改革运输管理费统收统支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九条汽车维修业管理费会计报表,按“黑龙江省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各级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汽车维修业管理费统一在“运输管理费”专户办理收缴,立汽车维修业管理费帐户,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不按期缴纳汽车维修业管理费的单位或个人,每迟缴一天按欠缴额百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
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
408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
344人看过
-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78人看过
-
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
153人看过
-
黑龙江省旧货业治安管理条例
367人看过
-
江西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57人看过
财务会计是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 更多>
-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黑财行〔2007〕56号2007年12月5日 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差旅费管理,严肃财经纪
-
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01) 规定业主如何使用维修资金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6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维修资金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二)可以区分所有,按照维修涉及利害关系的物业管理区域或栋或单元为单位,经维修利害关系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决定维修资金使用。 第十四条对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情形需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动用维修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
-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6对于你学长在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终止日期,但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适用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者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
黑龙江物业管理法是怎样规定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1-06-16在黑龙江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以上的物业管理法来处理和物业的关系,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物业也要善于运用法律规定,所规定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
黑龙江装修维权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3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