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20:03:52 434 人看过

一、如何界定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标准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着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着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着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着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着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着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二、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著作权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的

作品被侵权找当地政府、版权局等机构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当事人申请投诉的,还应当向受理投诉的机构提交版权权利归属证明(即版权登记证明、作品原稿等)及行为人的侵权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n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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