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发[1998]28号
海南省公安厅法制处:
你处《关于“无劳动能力的人”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其中“无劳动能力的人”的标准,对被扶养人是农民的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中没有规定,目前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执行。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应该退休并可以享受退职养老补助费。据此,男性农民满六十周岁,女性农民满五十周岁,可视为“无劳动能力”。
另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应该退休。符合第二项规定精神的男性农民,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农民年满四十五周岁,也可视为“无劳动能力”。
此外,在考虑年龄因素的同时,如果被扶养人主要是靠死者扶养或者身体状况不好,从事农业劳动确有困难的,在赔偿时也可适当给予照顾。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四日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公安部公安部公安部重伤量刑标准中关于人体重伤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国家有法定的鉴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公安部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司法〔1990〕0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
公安部关于妨害公务司法的解释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0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事业单位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以以妨害公务罪论处侵害人的批复》,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单位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公安厅厅长和司法厅长的区别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省公安厅厅长、省司法厅厅长都是厅局级正职领导干部,故省公安厅厅长和省司法厅厅长的级别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
海南省的公安局对轻微伤的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3报案应当在海南省的事发地的公安局报。轻微伤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拘留、罚款)和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由事发地公安局处理。民事赔偿,受害人可以请海南案发地的公安调解,也可以自行到法院起诉:起诉法院,可以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吉林省对方户口地的县级法院),也可以在案发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老家超过一年,可以在他常住地法院起诉。
-
公安局与公安厅的关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1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公安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自治区)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自治区)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公安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