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的法律规定: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婚姻财产公证怎样实行
婚姻是基于双方的相爱与信任之后产生的一种亲情,情深意浓之时,情字往往字重千金,然而,当爱情之舟遇到风浪时,人们又希望法能给受伤的心灵一点安慰。随着夫妻离异数量不断攀升,财产纠纷层出不穷,如何认定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于是,在情与法之间,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性看待婚姻财产公证。
婚前公证先小人后君子
3月14日,涪城区御营新村的李先生终于把新娘张女士娶回了家,新娘也称收到了最好的新婚礼物。
李张二人与2000年认识,相处甚欢,感情日趋笃厚,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每到关键时候张女士就沉默不语,为此两人还闹过别扭。后来,李先生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2005年12月12日,张女士拿出多年的积蓄,花了12万在高水村买了一套商品房,到时候一结婚,房子就变成俩个人的,而她肯定害怕以后发生婚变,房子就得分出一半,想明白的李先生决定先去公证处把财产作个公证。在涪城区公证处公证如下:张女士婚前买的商品房婚后仍属张女士的私人财产,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居住、使用权。3月14日上午拿到公证书,下午他们就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点评: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的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一直以来,婚姻问题一般都是先君子后小人。受传统观念的制约,每谈及财产公证问题一怕影响与恋人的感情,二怕影响。甚至担心双方的感情产生隔阂。然而,大量的离婚案例证明,这种非理性的错误认识为以后生活埋下了隐患,为法律的取证留下了空白。婚姻也得先小人后君子。
离婚公证化解信任危机
2005年6月30号,李女士拿着来到涪城区公证处取走了离婚赔偿金20万,丈夫张先生也拿着离婚证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感情破裂,俩人决定协议离婚。但张先生害怕,给了钱到时候妻子又不愿意离婚,而妻子也害怕离婚过后张法不把赔偿付齐,所以一直都没离成。2005年5月两人来到涪城区公证处做了离婚提存,双方约定:在办理离婚前,丈夫先将20万交到公证处,而妻子拿到离婚证才能提取那20万元钱的补偿金。
点评:夫妻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夫妻之间的信任失去了平衡,一方要达到离婚的目的,另一方要拿到离婚赔偿,就这一问题往往因为双方不信任而难达成一致。但办理了离婚提存,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遗嘱公证消除后顾之忧
家住涪城区的胡女士到涪城区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财产立了遗嘱。如果自己去世,儿子小东继承名下的全部财产。
胡女士和丈夫后,生下儿子小东、再婚前其丈夫已有一子,并已独立生活。胡女士担心以后儿子和继子为财产发生纷争,特立下遗嘱,其名下的营业门面、住宅及公司股权等财产,由儿子小东继承。
点评: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应的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让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遗嘱方式取消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公证等形式,其中公证高于其它形式遗嘱,法律规定自书、代书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为此,遗嘱人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公证方式立遗嘱最为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财产法律怎样规定的
69人看过
-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276人看过
-
法律对婚姻财产制是怎样规定的
120人看过
-
婚姻婚前财产法律规定
373人看过
-
婚姻财产继承法律规定
31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的
468人看过
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依法办理离婚登记,而非公证。当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更多>
-
婚姻财产法律怎样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7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姻财产法律怎样规定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婚姻财产法律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2关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婚前财产婚姻法怎样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3【法律意见】这是你,没有你老公的份。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
婚前财产的婚姻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6《》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