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高空坠亡,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53:41 194 人看过

一、工作时间高空坠亡,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坠楼身亡是在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时坠楼,属于工伤;由于用人单位的设施和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坠楼身亡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用?

1、如果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律师会更加了解,从而防止工伤待遇请求事项的遗漏;

2、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同时,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六倍;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是统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作时间相关文章
  • 酒后坠岗是否属于工伤
    下班后喝酒不属于工伤下班后喝酒不属于工伤。因此,一旦受伤,当事人只能承担损失,不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同时必须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残疾或死亡。事故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和其他类似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指工作开始前或者工作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例如,工作时间从9:00到12:00,然后从14:00到18:00完成一天的工作。但员工提前8:30到岗或下班后18:30完成收尾工作。所有这些都可以确定为“工作时间之前和之后”,但有一点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准备或完成工作,如准备启动机器,或在停机后清理与工作有关的机具(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5-02
    114人看过
  • 职工醉酒工作时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案情概要】林某为某单位的在职职工。一日他告知单位,其右手肘部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请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后单位向相关人员了解到,林某虽然酒量不好,但平时喜欢小饮一口,中午和外地来的同学一起在酒店喝了一小瓶白酒,刚上班办理一笔业务时,不小心摔了一个跟斗,将右手肘部摔伤。摔伤当日下午,单位便请林某配合到医院治疗,同时抽取其血液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每毫升116毫克,仍属于醉酒状态。第二天单位负责人依据酒精检测结果告诉林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他因醉酒而摔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林某有异议,便以本人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非工伤,林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后法院判决林某败诉,支持了当地人社部门非工伤的认定。【争议焦点】林某处于醉酒状态时上班办公,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案例评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480人看过
  • 我国高空坠物是否属于物业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一、物业公司的职责有哪些小区物业
    2023-02-21
    224人看过
  • 工作时间病亡,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上班时间病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的能认定为工伤,符合下列条件的就认定属于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上班时间突发脑瘤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突发脑肿瘤去世,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算工伤;否则,不算。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2023-07-05
    360人看过
  • 属于工程坠落事故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高空坠物的来源和所属,则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是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一、业主高空坠物保险责任如何划分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砸伤全楼业主全房都要赔偿吗高空坠物砸死人全楼住户来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
    2023-06-28
    464人看过
  • 工地高空坠物打伤工人算工伤吗?
    一、什么情形属于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
    2023-03-23
    500人看过
  •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正在施工的单位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一、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承担。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所有建筑物所有人承担赔偿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不具有侵权可能性的除外。二、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怎么处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
    2023-02-15
    469人看过
  • 上厕所和工作时间期间,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应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上厕所”是人的自然生理现象,任何用工单位或个人都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卫生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上厕所”虽然是个人的生理现象,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算工伤吗一、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算工伤吗1、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去申请,需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2023-07-10
    67人看过
  • 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大楼高驻,所以工地也就越来越多,在工地的伤人事件也越来越频发。尤其是工地高空坠物防不胜防。严重的还会导致人身伤害。所以大家对于高空坠物的理赔程序也越来越关注。那么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该怎么办?怎么向有关部门申诉。在工地高空坠物意外伤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偿标准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2023-04-17
    488人看过
  • 落下高空坠物属于谁管
    (一)国土房管局负责牵头全县高空坠物防范与管理工作,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方案,综合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处理复杂问题的联席会议。负责业主大会活动的政策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单位和业主开展高空坠物防范和管理工作;对已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需要使用该资金进行排危的,启动紧急使用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小区防高空坠物的监督管理。(二)城乡建委负责从建筑设计上严格把关,规范建筑物外墙、窗台、阳台挂件、空调机位等设置;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规范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认真履行乡镇规划职能,从规划层面把好乡镇建筑防高空坠物关口;按照“两防”等建筑施工安全要求,严防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发生高空坠物事故;负责牵头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从源头控制建筑物外墙瓷砖的应用;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2023-03-15
    301人看过
  • 工作时间斗殴伤亡法院判决不属工伤
    2004年12月19日下午3时许,德实利物业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家福等人为本公司散发售房宣传广告单时,与同在此地发放售房宣传单的川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员侯豪等人相遇。双方发生争吵厮打,在巷道里张家福用力猛烈推搡侯豪,侯豪随即抽出随身携带的不锈钢刀朝张家福左胸部猛刺一刀,张家福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2005年7月28日,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认定张家福为工伤。德实利物业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向达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2月15日达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该局之前作出的工伤认定。德实利物业咨询有限公司随即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市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应在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证据不足。张家福的职责是受公司指派为本公司发放售房宣传广告单,而不是与本公司员工一道去干涉或使用暴力制止他人发放售房广
    2023-08-17
    289人看过
  • 非工作时间劝职工打架不属于工伤
    魏某是某公司班长,2008年3月13日应上夜班,但其请假休息,与白班职工李某等5人去喝酒。21时左右,几人先后回到宿舍。因琐事,李某与同宿舍职工吴某发生争执,被同事劝开后,吴某仍不服气,又到宿舍外寻找凶器,意图对李某进行报复。魏某赶到,对吴某进行劝说,被其失手打成重伤。魏某当即对吴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追加所在公司为第三人。法院最终裁决魏某劝阻行为不属于履行单位职务范畴,由吴某负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公司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9年3月,魏某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年6月,接到不予认定工伤的《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对此,魏某于2009年8月对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本案焦点:魏某劝架行为是否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范畴?分析如下:首先,本案中魏某受伤地点是公司宿舍,不属于工作场所;其次,吴某实施伤害的行为和魏某当时的劝阻行为起因为职工口角琐事,均不属为公司执行公务的职务行为;
    2023-04-22
    64人看过
  • 高空泼水是否算高空坠物
    高空泼水算高空坠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高空泼水违法吗高空泼水与高空抛物虽然抛的物质不同,但行为的性质相同。无论高空抛的是何物,只要是对别人造成损害的,都构成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一经发现将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3-07-29
    137人看过
  • 加班工作病倒死亡是否属工伤
    这个要根据其时间的限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2023-06-12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休息时间是在8小时以外劳动者自由支配的... 更多>

    #工作时间
    相关咨询
    • 高空坠落致骨折属于工伤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因工作的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
    • 工人在放假时在工地受不明高空坠物击伤是否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
    • 工人在高空坠坠算工伤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工地高空坠物打伤工人是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不算工伤要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而且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
    • 工人在四川工作高空坠物死亡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1请问四川的工程队有法人资格吗?具备相应的高空作业资格吗?如果具备,那么该工人的赔偿事宜由四川的工程队自己负责。 2如果上述条件不具备,那么你单位应该承担责任。死亡一个工人的赔偿数额在国内来说:一般是10万至25万之间。另外你公司或四川的工程对是否在国内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如果上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 3最好和死者家属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