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34:32 130 人看过

青少年犯罪(jveniledelinqency),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

家庭因素主要表现在:

1、家长的生活方式不当或行为不端。如家长挥霍浪费、无限制地给予孩子零花钱、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对孩子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给其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思想基础;

2、家长监护不力、寄存孩子现象突出。这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个新事物,父母打工在外或因工作太忙,无暇顾及孩子,就将孩子寄存在别处——外婆家、奶奶家、亲戚处,让孩子从小就感受不到他们的爱,给孩子心灵造成了阴影。形成妒忌心理、孤僻性格,使外界的不良诱因有了可乘之机。在近几年的各类青少年犯罪中,寄存孩子犯罪数占到了20—30%的比例,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3、家庭环境恶劣。父母离异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中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据统计,在近年,我国离婚率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父母离异后,许多孩子无人照管,即使有人照看,也是要遭受到后妈、后爸的冷眼和排斥,给孩子心理留下痛苦的创伤,形成孩子仇恨心理报复心理。

4、家长教育方法不当。家长无原则的溺爱、袒护,使孩子对自己不良行为产生合理感,让孩子形成以为恶小而为之的心态,等孩子问题成堆后则采用极端粗暴的压制,甚至是棍棒交加,赶出家门。

许多青少年的失足与此有关,最初是长辈的喜爱、夸奖,周围人们的称赞,使孩子产生了唯我独尊、目中无人的态度。等到罪错成堆,家长感到没面子,就采取无情的谩骂毒打。这样从对不良行为的合理感未经任何思想转化突然变成犯罪,成为大众指责的对象,则容易引起孩子剧烈的心理矛盾,随即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将孩子推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可以说是现代父母教育孩子的一个怪圈。

学校教育的失误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是教育思想不端正。由于升学的压力,倡导了好多年的素质教育改革又成了完全的形式主义,依然被应试教育的反弹所占据,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学习压力重,厌学情绪严重,甚至为保少数尖子生而将差生拒之门外,差生遭受歧视,导致学生厌学、逃学,甚至流入社会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低龄化,原因就是大部分青少年中学毕业后,升学不能,又不愿进入职业技术教育,只好走向社会不分是非随波而混。

二是学校监管不力。一些学校管理不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校风不正,甚至产生违法犯罪团体;

三是教师职业道德滑坡。市场化,为教师的智力财富变成现实的物质利益搭上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但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少数教师忘记了为人师表的宗旨,利欲薰心,违规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家长索要财物,学生不能满足其欲望时则遭受百般歧视,造成部分学生产生对抗心理,违规作对;

四是教育方式不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教育和性知识的教育,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然而,从现实来看却不容乐观,95%以上的基础教育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即使少数学校有,也只是做个样子,完全放在副科边缘的位置。另外少数教师对违纪学生缺乏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不动就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轻则讽刺挖苦、罚做作业、状告家长,重则谩骂殴打、处予罚款、赶出学校,致使学生畏惧,最后干脆逃学,流入社会参加不健康的活动,或者违法犯罪。

社会诱因的侵蚀。社会的影响在孩子心灵成长中担任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常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在一定层面上不无道理,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西方腐化的泊来品蜂涌而入,加上我国体制转型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社会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恶化,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混乱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一方面,社会不良环境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抵毁作用。如校园周边开设电子游戏室、网吧、卡拉OK厅等,部分业主唯利是图,播放各种恐怖、枪杀、抢劫、强奸、绑架、色情等影片,吸引青少年出入其中,以致染上不良习气。目前出现青少年犯罪类型的恶劣性与此不无关系。

另一方面,社会上的小群体的吸引和束缚,使部分青少年不能自拨。这些小群体的青少年游离于犯罪边缘、行为异常,对一些有不良倾向的青少年具有影响驱动作用。这种小群体通常由社会闲杂青年和流失生组成,经常三五成群地在学校周围活动,吸引和拉陇学生加盟。小群体中,参与结伙打架,偷盗勒索、赌博淫乱等违法犯罪的情况不胜枚举。他们往往重哥们义气,经常一起吃喝玩乐,青少年一旦入伙,难以自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青少年犯罪相关文章
  • 青少年犯罪是否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犯罪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是指能够引起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犯罪现象的存在、变化的犯罪原因系统,由各种犯罪因素按照其作用程度、作用强度和作用机制构成。青少年犯罪过程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主要原因如下:(1)青少年的素质是决定他们是否违法的关键。一些青少年素质低,抵抗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懒惰、懒惰、劳累、无事生非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其自身的人格缺陷、幼稚心理,以及自身的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之法律观念的缺失,等等,一旦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刺激,很容易走上犯罪之路。(2)由于家庭的原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生活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儿童不良人格的根基,正如古人所说:“养育不教是父亲的错。”(3)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非常重要。不当的学校教育方式是导致部分青少年走向社会犯罪的重要因素。目前学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片
    2023-05-02
    328人看过
  • 问题家庭是引发青少年犯罪重要因素
    家庭对于儿童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少年社会化是否顺利,取决于家庭对少年如何影响而定。对于问题家庭,不仅无法将儿童社会化,反而将其引上犯罪道路。问题家庭对子女的不良影响各有不同,根据审判案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缺陷家庭。指父母双亡、有父无母、有母无父,以致无人管教或只有父母一方管教少年,发生管教不周的情况。江阴籍青年景某,还在襁褓中时父母即因性格不和离婚,父亲将其带回江阴交给自己的父母养育,成长期间,由于父亲的阻挠,母子从未见过面。景某的父亲从事商贸工作,没有再婚,不常回家。景某14岁弃学,15岁与父亲到无锡生活,期间不断将家中财物变卖,钱款用于上网游戏,17岁犯抢劫罪被判刑,18岁释放,家中财物几乎被他卖空,19岁组织一个抢劫团伙,大肆作案。2、贫困家庭。因贫穷,父母忙于就业生计,致使子女无人管教。又因家庭贫困,使子女正当要求往往得不到满足,少年在失望之余,可能会以不法手段解决满足自己的需
    2023-06-11
    100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成因论的趋势——科际整合
    有关青少年犯罪成因的探讨,不同学科从不同的层面与角度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遗传和生物学从遗传、体格类型、荷尔蒙或生物化学成分失调、脑部受损或脑功能失调、染色体异常等观点来解释。而社会学则强调人的行为的本质是社会性,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并用人与社会环境的互动观点来解释犯罪行为。还有一些学者则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例如本能论(Fred,1923,1939)、社会学习理论(Bandra,1971)、同一性理论(Erikson,1950)、道德发展论(HainsMiller,1980)、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SampsonLab,1993)、青少年危险模式(ResnickBrr,1996),等等[71181191。而纵观近百年的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理论成果,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意识到,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一复杂的现象,若不采取“科际整合(TheoreticalIntegr
    2023-06-11
    108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么?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凡违背禁止性规范的动机均为不良动机,它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如经不住金钱诱惑的拜金主义会产生贪污、贿赂等犯罪,不劳而获、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享乐主义可以诱惑青少年去盗窃、抢劫,同态复仇的报复心理可以导致去杀害、伤害别人,不良气习如赌博、吸毒等均可以引发大量刑事案件的发生。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文化糟粕的影响。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一些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4、婚姻、家庭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恋爱、婚姻的不成功,造成与恋人或夫妻反目为仇,进行凶杀强奸等报
    2023-04-28
    396人看过
  • 犯罪构成在客观上的必备要素
    犯罪构成必备的客观条件是某种犯罪是通过某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一、刑法入罪四要件(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三)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
    2023-06-22
    72人看过
  • 形成审计风险的客观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审计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审计这一职业的责任也越来越大。而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由此产生了一定的审计风险。形成审计风险的客观因素有:1.审计责任的客观存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审计意见的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大,人们的经济决策对审计意见和结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如果审计意见有所不适当,与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有所不符,则对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影响将会很大,使得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2.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及审计内容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过程越来越复杂,与此相应的会计信息系统也日益复杂,财务报表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此外,审计范围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审计范围扩大到今天,已远远超过了传统审计,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审计的对象越复杂,审计的内容越广泛,审计的难度就越大,审计风险也就越大。3.被审计单位外部和内部经营背景。经济
    2023-06-07
    461人看过
  • 分析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
    我国的刑法对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的主观因素分为: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种。意识因素通常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意志因素一般是指,行为按照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意志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希望、放任、疏忽、轻信。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和主观因素是什么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对于大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来说,不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主体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如背叛国家罪、资敌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实际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刑罚处罚的只能是自然人。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
    2023-07-01
    384人看过
  • 主观和客观因素对走私武器、弹药罪的影响
    走私弹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弹药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所谓逃避海关监管,是指采用各种方法,躲避海关的监督、检查,企图将武器、弹药通过国(边)境。有的绕过关口,在没有海关或边卡检查站的地方,非法携带、运输武器、弹药进出境;有的虽通过关口,但企图以隐匿、伪装、假报等手段,欺骗海关,蒙混过关,有的则是采用藏匿、伪报等方法,以逃过邮检和海关的查验,非法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等。走私武器、弹药罪一罪与数罪的认定(一)走私武器后运输、买卖的情形的处理这种情况是指行为人将武器走私进境后又在境内运输、买卖该武器。对此,应分两种情况:一是走私武器后又在境内运输该武器而
    2023-07-05
    186人看过
  • 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二、不可抗力的认定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在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合同当事人来说,判断其能否预见到某一事件的发生有两个不同的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到的,合同当事人就应预见到;如果对该种事件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门知识,那么只要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的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到的,则该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预见到。另一个标
    2023-05-03
    262人看过
  • 犯罪构成要素包括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和什么
    犯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犯罪的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一、犯罪要件四个要件的解释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
    2023-03-08
    217人看过
  • 【青少年犯罪】犯罪变量模型:转型期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范式
    【青少年犯罪】犯罪变量模型:转型期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一种范式库恩曾经把科学家们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做的潜在知识假设称为范式。[10]那么,将青少年犯罪原因作为研究主题,从“移植”和“整合”控制理论的视角出发,我们会发现,青少年犯罪原因是受多因素影响和制约的,既有社会的,也有个人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阶级的,也有经济的,既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涉及到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道德、家庭等各方面,是一种“社会综合症”。那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这一研究主题做“潜在知识假设”既是十分复杂的,但又是开展青少年犯罪原因主题研究的必要前提。笔者认为应当“移植”和“整合”控制理论,并尝试建构“三层面八因素”犯罪变量模型,把它作为我国转型期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的一种“范式”。1、社会结构变迁。根据帕森斯的理论,我们对社会系统的分析应从社会结构入手。我国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认为,我国过去的金字塔式社会结
    2023-06-11
    136人看过
  • 分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
    2023-07-05
    493人看过
  • 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理论
    关于犯罪原因的探索有种种假说,如:C龙脖罗梭为代表的犯罪人类学说认为,犯罪是与生俱来的身体构造方面的特征(如头盖骨异常,前额扁平,颧骨特别突出等),必须会走上犯罪道路,(本身没有实际科学价值,但对犯罪者进行研究的方向却被继承了下来,形成了二十世纪以来以伦兹.克雷奇默尔为代表的犯罪)该学说还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实施犯罪前所形成的性格,对外部刺激的反应,而性格的形成则是个人素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关于犯罪学研究的第三种学说是犯罪心理学说,其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S弗洛伊德,他认为人的个性或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形成的。本我是与生倶来的,是潜意识的结构部分,由先天的本能、基本欲望所组成,是同肉体紧密联系。自我处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它和本我不同,是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的,超我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倾向于抑制本能活动,本能和欲望强烈地冲动着,希望能很快地得到满足,急切地寻求出路,而唯一
    2023-08-08
    223人看过
  • 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因素有什么
    (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2)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玩忽职守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3)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一、玩忽职守罪的司法认定
    2023-03-03
    18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有财产犯罪,即采取各种非法手段满足其钱财欲望的犯罪;性犯罪,即采取非法手段满足其生理欲望的犯罪;反革命犯罪,即以推翻国家政权为目的的犯罪;婚姻家庭犯罪,指因... 更多>

    #青少年犯罪
    相关咨询
    • 对于犯罪,用不用考虑客观因素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目前,司法实践主要是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观上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因果关系等。其中,犯罪是必要的,其他是选择的。
    • 我国青少年犯罪社会因素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1、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指导思想。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可以吃小灶,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好
    •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主要原因有以几点: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二)、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四)、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
    •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哪些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9
      青少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以下几种: 1、家属对青少年的管教不力,如留守儿童; 2、学校教育的失当; 3、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4、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程度低。
    • 哪些事帮助恐怖活动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因素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7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以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近年来,受西方暴力、凶杀影片和封建行帮、江湖义气思潮的影响,恐怖犯罪活动在我国有所抬头。一些犯罪分子拉帮结伙、歃血为盟,称霸一方,制造杀人、爆炸、绑架事件,便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们经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