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除同居关系,出具补偿欠条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05:57 129 人看过

5月11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债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支付叶某补偿金六万元。

叶某与刘某同居近八年,生育一子,却一直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后两人感情破裂。2005年3月18日,刘某向叶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因刘某与叶某事实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同意解除,补偿叶某六万元人民币(¥60000)于2005年底付2万元,2006年12月30日前付清。之后,刘某一直未履行其承诺支付的款项。叶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某支付该六万元补偿金。

刘某未到庭应诉,也未作书面答辩。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与叶某长期同居并生育小孩之后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基于道德和自身情感上的原因,刘某与叶某达成协议,自愿承诺给付六万元补偿金给叶某,作为对叶某多年以来对两人共同生活所付出的一切的补偿。该行为应认定是刘某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从而由上述行为所引发出的被告对原告所负六万元的债务,依法应受保护。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陈志群律师提示,本案与一般情债纠纷有一定的区别,即本案有同居生子的事实。长期同居则有存在财产混同的可能,故在补偿时需要予以考虑。而本案中的欠条事实上可以理解为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书面协议,有准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故对其效力应予采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1、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关干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同居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结婚。一人的同居关系品然不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关系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种情况已经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权益,也是我国所明文禁止的。2、同居关系的解除。当事人起诉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从此条含义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这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
    2023-03-21
    202人看过
  • 法院调解后,同居关系是否自动解除?
    非法同居问题自己分开,不需要法院判决,或者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法律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
    2023-07-15
    267人看过
  • 民法典能否调解解除同居关系
    民法典规定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也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如果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同居关系的解除进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民法典实施前的继承纠纷能否用民法典?民法典实施前发生的继承纠纷,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纠纷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前的,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023-08-14
    343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后的子女抚养权是否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权利相同,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权判定规则是: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如下: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
    2023-07-27
    173人看过
  • 同居分手时出具精神损失费欠条是否有效?
    同居10年后双方分手,陈娟认为亏大了“分手可以,请支付精神损失费”。张坚迫于无奈写下欠条20万元。后却没有归还这笔“损失费”,终被同居女陈娟诉至法庭索款20万元。鉴于陈娟虽持借条,却不能说明曾经交付该笔钱款的事实等原因,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陈娟和张坚恋爱同居多年,后由于性格冲突而关系日趋淡薄。陈娟称,在2008年2月4日,两人从外地回到上海准备结婚,但遭到张坚的拒绝。“你不同意结婚,就要把双方的关系说说清楚。”对于陈娟的问话,张坚未置可否。于是,陈娟便称双方相处这么多年,自己付出了这么多:“我还曾汇款30万元到张坚的帐户上。”由于双方僵持不下,陈娟便要求张坚支付多年来的精神损失费。张坚无语之中,同意写个借条。当时找不到白纸,就随手在一个香烟盒上写了欠条:“今欠陈××精神20万元正,2008年2月归还”。写毕,张坚想想不妥,便把“精神”两字划掉了。但是,直至
    2023-06-08
    356人看过
  • 2024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一、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1、解除同居关系时女方一般是不能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保护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索赔。2、只有在双方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时,一方存在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3、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隐私权,财产权等,当然可以向对方要求索赔的,只不过此时的“索赔”并不同于上述的因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对方给予的赔偿。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怎样解除同居关系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
    2023-12-13
    381人看过
  • 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
    一、劳务关系提前解除是否要补偿视具体情况定。如果有以下情形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公司不得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
    2023-06-10
    79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具有继承权
    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也就是说,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但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如果养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适当给予照顾,但这与遗产继承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子女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也表示同意。依据为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一)登记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
    2023-06-14
    418人看过
  •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一、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同居关系的解除只需当事人自行解除即可,双方不再一起居住就是对同居关系的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所约定的,依据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分割。三、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权归属解除同居关系后,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一般与其中一方一起生活,法院一般会根据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原则进行
    2022-07-12
    137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是不是离婚
    解除同居关系不是离婚。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而要解除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自行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即可,无需经过法定程序。一、结婚没登记怎么离婚结婚没登记就没有形成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先去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二、婚姻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没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三、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有孩子了能
    2023-03-04
    152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后是否可办理公证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是否可办理公证同居关系解除后不可以办理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而同居关系目前虽然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也不是合法行为,公证机关一般不予办理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二、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纠
    2023-11-26
    106人看过
  • 同居恋人能否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一、同居恋人能否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1、同居恋人一般不能够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无需在通过法院来接触同居关系,即使起诉,法院一般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属于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依法可以起诉解除。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同居关系如何定义的法律上的同居,通俗地说即指两个相爱的人未经婚姻登记的法定程序,暂时的共同居住在一起,这种同居关系并不会收到法律的保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同居关系的权利。在当下社会,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大众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
    2023-06-14
    265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
    2023-08-11
    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是否需要单位出具证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了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还需要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怎么样才算解除劳动合同呢单位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书》代表劳动者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二、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旷工离职社保怎么转移详解劳动者应当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
    2023-03-09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解除后分割财产是否有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
    • 解除同居关系后达成的赔偿约定是否有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
      基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以后要坚持维护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 同居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3
      同居效力:1。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自律关系,法律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2、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法律确定事实婚姻是为了解决当时婚姻登记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历史问题。只是一种法律过渡。1994年2月1日以后,事实婚姻就不存在了。3、同居双方的法律关系类似于合伙生活的法律关系,各有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双方的权利义务互不影响。
    • 如何解除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具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子女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也表示同意。那么如何解除收养关系依据为我国《收养法》之相关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一)登记解除。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
    • 民法典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民法典》并未规定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同居生下的小孩由双方协商抚养。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