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罪完善必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26:54 190 人看过

(一)非物质性贿赂犯罪必须用刑法来抑制其危害的发展。非物质性利益贿赂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性贿赂一旦既遂,具有多次为行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危害社会的特征,在某些情况下,财物达不到的目的,性贿赂往往可以达到。性贿赂手段隐蔽,不留痕迹,导致权力变质,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在一定程度上,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和持续性要超过财物贿赂。已对整个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的、现实的破环,是一种明显、严重的蔑视社会秩序的行为。性贿赂等非物质性利益贿赂犯罪未纳入刑法调整范围,是刑法的迟钝和无为的反映。由于非物质性利益贿赂的隐蔽、不易证明性,普通的调查手段(纪检、监察的调查方法)已无能为力。将其提升为犯罪从而可以动用刑事侦查手段来收集证据,就能够较为容易的突破案件。非物质性利益贿赂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它手段的调整已不足以抑制其危害的发展,所以必须用刑法来加以调整。

(二)扩大贿赂罪内容是我国形势发展所需。随着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贿赂犯罪必然会出现各种新的形式新的特点。这说明贿赂的内容外延及其对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的改变而改变并日益扩大,这种需求以多样性和层次不断变化性,也决定了贿赂内容手段方法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隐蔽性。以往那种以权钱交易为主的贿赂已被权利交易、权性交易等所取代,传统的贿赂犯罪的内涵、外延上已无法涵盖今天贿赂犯罪的众多形式,贿赂罪对象仅限于财物,无法适应当今惩治打击贿赂犯罪的需要。

贪污贿赂罪

网友咨询:贪污贿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为大家讲解: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和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是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并且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是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处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于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之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的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行政处分处罚。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比较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比较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为挪用公款罪,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和抢险与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替他人谋取利益的,为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里,违反国家规定的,收受各种的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要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替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对其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里,在帐外暗里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与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贿赂罪是否包括性贿赂?
    性贿赂可以定贿赂罪,性贿赂包含性受贿和性行贿两个对行性的罪名。性受贿可以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提供非正当性服务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性行贿则可以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性服务”。贿赂罪是双方吗贿赂罪分为行贿罪和受贿罪两个罪名,贿赂罪并不一定是双方的,例如收到行贿人贿赂后,及时上交的,不属于受贿,但不影响对行贿者刑事责任的追究。《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
    2023-07-05
    71人看过
  • 性贿赂是不是能定贿赂罪
    一、性贿赂是不是能定贿赂罪公司给业务员回扣不是贿赂罪。我国刑法里没有贿赂罪,只有受贿罪和行贿罪。受贿罪和行贿罪的犯主体均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业务员不符合受贿罪和行贿罪的主体要求。所以公司给业务员回扣不是贿赂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二、贿赂多少钱是不是能定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行贿罪的规定以行
    2024-02-02
    157人看过
  • 浅谈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完善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额达34.2亿多元。我国的商业贿赂现象相当严重,已经成为某些行业、市场的“潜规则”,它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和正常的交易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的反商业贿赂立法至今并不完善。一、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现状1.经济方面的反商业贿赂立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晶。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同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我国《公司法》、《土地管理法》等经济法律法规也从不同角度对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作了规定。2.行政
    2023-06-12
    183人看过
  • 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与立法完善
    一、两种语境与刑法视角(一)两种语境“商业贿赂犯罪”一词被人们在两种语境下使用:一种是像当前许多政治文件、新闻报道、日常语言以及一些刑法学者所通常使用的那样,指一切因经营者为买卖商品而采用财物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或者贿赂对方的主管部门或国家工作人员,而构成的行贿犯罪、受贿犯罪,以及居间性的介绍贿赂犯罪。①被如此理解的“商业贿赂犯罪”,在外延上包含了刑法规定的所有贿赂犯罪罪名,即《刑法》第163条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第164条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2006年6月29日的《刑法修正案(六)》已将前罪的犯罪主体和后罪的行为对象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第385、386条的受贿罪,第387条的单位受贿罪,第389、390条的行贿罪,第391条的对单位行贿罪,第392条的介绍贿赂罪,第393条的单位行贿罪。另一种是像许多刑法学者所理解的那样,仅把《刑法》第163条和第164
    2023-06-03
    370人看过
  • 反商业贿赂:在缺失中寻求完善
    一、商业贿赂在我国的现状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作为贿赂的一种形式,也是腐败的表现方式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对腐败现象的界定不明确,各领域的打击遏制程度不平衡,商业贿赂实质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而且我国刑法上也并没有将商业贿赂作为一个独立罪名,仅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贿赂罪”的形式作为表现,具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和“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行贿罪”两类。事实上,根据行为性质、金额大小等特点,商业贿赂行为既可能因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承担民事上的责任,又可能因触犯《刑法》而直接构成犯罪。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商业贿赂也逐渐呈现出名目繁多,手段隐蔽等特点,花样不断翻新。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妨碍了法律政令的实施,加剧了社会矛盾,严重破坏了
    2023-06-03
    53人看过
  • 浅谈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实体法完善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界定及我国的立法现状(一)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界定1商业贿赂的概念分析商业贿赂是一个经济法上的概念,经济法一般在竞争法理论中探讨这个概念,它是指一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8条明确禁止了商业贿赂的行为,但没有给出明确的商业贿赂概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6年出台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但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法定的商业贿赂的概念表述不够明确。首先,《暂行规定》中的商业贿赂概念表述,从字面上看实际只是商业行贿行为的概念。但贿赂行为本身是一种对合行为,若只禁止其中的一种行为,而不禁止它的对象行为,不能有效的制止该类行为的发生,而且这种差别待遇也是不公平的。同时,规定相关受贿
    2023-06-03
    410人看过
  • 商业贿赂犯罪刑罚立法之检讨与完善
    关键词:商业贿赂犯罪/法定刑/完善内容提要:商业贿赂犯罪是根据贿赂所发生的领域而形成的仅具学理意义的概念,而非规范意义上的独立犯罪类型。我国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配置存在以死刑超量报应、过分注重功利目的、计赃论罪、忽视配套刑罚措施整体适用效能的问题。要提高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制能力,有必要在充分检视其刑罚配置缺陷的基础上进行体系性完善。以刑法规制商业贿赂犯罪是各国立法通例,我国刑法将主体身份作为立罪与确定罪名序列的主要依据,因参与组织、管理商品交易、服务贸易主体类型与身份的不同而规定的不同贿赂犯罪共同构成中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范体系,分类立法的模式也使得商业贿赂罪只能作为一个纯正的学理罪名而存在,对其具体范围有必要予以厘定。考查中国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规定,现行立法的刑罚配置与体系设计,无法满足有效规制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要求,表现为生命刑被不当配置于公务型商业受贿罪、自由刑以数
    2023-06-11
    380人看过
  • 论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完善
    商业贿赂是经济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经济法注重社会利益的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具有经济法本法责任特点的制裁手段为其保驾护航。当前,偏重刑事制裁的现实突显了我国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缺失,其结果必然是社会利益之救济被偌化,制裁手段难以发挥其应有功效。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受到传统法律责任形态的束缚以及对经济法责任独立性的保留,使得立法对商业贿赂法律责任形态的设置过分依赖他法上的责任,不符
    2023-06-12
    188人看过
  • 完善过失共同犯罪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1、从刑事政策需要来看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时,因各行为人共同过失导致各种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是触目惊心,报纸、新闻几乎每周度有各地的矿难、重大交通事故、劣质工程事故、重大医疗事故等等的报道。随着工业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的危险源大大增加,其中在许多生产工作领域,分工日益精细,任何一个环节稍有纰漏都会导致严重危害结果。同时,繁忙复杂的工作和高节奏的生活加剧了人们的些心理负荷,加上社会规范的疏漏,监督管理的不利因素,致使过失犯罪所占的比例有稳步上升的趋势,共同过失导致严重后果的现象也是时常发生。过失共同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这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方面,在工作管理上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赋予各行为人相互监督的义务。另一方面,以这种相互监督的义务为基础在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严重危害结果发生时,追究过失共同刑事责任,可以说是遏制过失犯罪
    2022-11-10
    404人看过
  • 性贿赂为什么不算贿赂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性贿赂为什么不算贿赂1.性贿赂,通常指不法分子通过提供性服务或雇佣性工作者提供服务的方式,向拥有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换取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性贿赂并未被明确列为行贿罪的范畴。这主要基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法律原则,即只有当法律明确规定了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时,这种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因此,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性贿赂并不构成行贿罪。二、回扣的行贿罪辨析1.回扣,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行贿罪。2.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3.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构成行贿罪。这意味着,如果回扣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给予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行贿罪。三、商业贿赂中的转诊费问题1.转诊
    2024-07-20
    62人看过
  • 法律规定性贿赂可以定贿赂罪吗
    性贿赂不属于贿赂的一种。目前,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贿赂型犯罪主要有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无论是哪一种行贿犯罪,本质都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即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所谓的性贿赂并没有涉及到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不符合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精神,性贿赂不构成犯罪。所以性贿赂不是贿赂的一种。一、给法官送礼属于什么犯罪给法官送礼属于行贿罪。送礼物给法官如果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可能构成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职工财产的是行贿罪。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罚金;因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职务犯罪侵权吗职务犯罪属于侵权行为。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卖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
    2023-06-23
    325人看过
  • 贿赂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吗?
    一、贿赂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吗?贿赂犯罪不是必要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其特点是: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两种形式;一是聚合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二是集团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二、共同犯罪处罚原则有哪些?追究简单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一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尽管行为人只分担了部分实行行为,也要对共同实行行为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如甲乙共同故意杀丙,即使能够证明丙的致命伤由甲的行为造成,乙只把丙刺成轻伤,乙仍应承担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二是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前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分清主从
    2024-01-15
    444人看过
  • “性贿赂”是不是犯罪?
    性贿赂入刑按照“贪官定律”——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近日,随着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与大幅动作,“性贿赂”再度成为热词也可算是题中之义。近17年来,刑法经历9次修改却始终未将“性贿赂”入刑。反对性贿赂入罪的人士认为:性贿赂入罪“内涵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定罪量刑都有困难”。但支持入罪者则认为,性贿赂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以立法进行制裁的时机已经到来。中国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定义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行贿罪的规定则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这两条都是针对财物性贿赂犯罪作出的规定。这意味着,根据现行刑法,其他贿赂形式不能按照贿赂犯罪来定罪量刑。然而,“性贿赂入罪”也并非国际主流观点,目前除了日本外,尚无发达国家将“性贿
    2023-04-28
    273人看过
  • 性贿赂属于贿赂的一种吗
    一、性贿赂属于贿赂的一种吗性贿赂不属于贿赂的一种。理由如下:目前,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贿赂型犯罪主要有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无论是哪一种行贿犯罪,本质都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即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所谓的性贿赂并没有涉及到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不符合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精神,性贿赂不构成犯罪。所以性贿赂不是贿赂的一种。但是,性贿赂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因为,性贿赂的本质是权色交易,行贿者通过他人或者自己向受贿者提供性服务,受贿者则利用自身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行贿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它既毒化社会风气,使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之风蔓延,也对社会健康发展带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2023-06-1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贿赂举报机制是否完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5
      没有证据可以举报贿赂,但在举报时应尽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线索。若构成受贿罪,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犯贪污罪的人将面临以下处罚: (一)若贪污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 (二)若贪污
    • 性贿赂性贿赂是怎样定罪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性贿赂性贿赂不象财产型贿赂那样可以依据犯罪的数额来定罪量刑,但可以根据犯罪的后果和情节参照刑法386条和390条定罪量刑。第386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390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
    • 性贿赂可以构成贿赂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1
      1、性贿赂可以定贿赂罪,性贿赂包含性受贿和性行贿两个对行性的罪名。 2、性受贿可以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提供非正当性服务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性行贿则可以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性服务”。
    • 应设立性贿赂罪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在中国的刑法典及其五个修正案中,并没有规定对性贿赂的定罪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现象却非常频繁地发生。所谓性贿赂,即是指不法分子以提供性服务或雇用性职业者(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务的方式向当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性贿赂包含性受贿和性行贿两个对行性的罪名。性受贿可以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提供非正当性服务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性行
    • 性贿赂属于贿赂的一种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30
      一、性贿赂属于贿赂的一种吗 性贿赂不属于贿赂的一种。理由如下: 目前,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贿赂型犯罪主要有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无论是哪一种行贿犯罪,本质都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即财产或者财产性利益。所谓的性贿赂并没有涉及到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不符合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精神,性贿赂不构成犯罪。所以性贿赂不是贿赂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