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否可同时施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9:34:17 152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我国有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但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两者并存,比如法院在刑事判决中没有决定没收一些应该没收的货物的,可能行政机关会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将其没收。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但《民法典》对抵押权及质权未明确相应受偿顺序。而在实际中,抵押一般用于不动产,而质押用于动产,留置的也是动产。“物”应该是指动产。动产如果已经出质,再办抵押的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就会发现押物已经被出质。而如果先办抵押,再办出质的话,不容易被发现已经办抵押。所以可以假定质物是先办的抵押并登记,后办的出质。

何为质权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

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典》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三年的时效。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

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质押生效时间及条件

(一)动产质权生效的时间及条件

质押合同生效,只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订立形式(质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法,则质押合同在订立时即可生效;动产合法有效交付,就是所质押的动产应当交付给质押权人占有。对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交付不能通过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基于需要,双方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质物仍由质押人代为保管,质押权人取得间接占有,这种交付会直接导致质押合同无效,所以要注意;其次双方不能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质押人在不能无法履行债务时,质物归质权人所有,即禁止“流质”约定,否则也会导致质押合同无效。

(二)权利质权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设立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质押合同生效,二是以上权利凭证的占有交付。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质押合同生效,二是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上市公司流通股的登记,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非上市公司股权的登记。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设立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质押合同生效,二是在有关部门,比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设立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质押合同生效,二是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比如在人民银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刑事处罚是否包括行政处罚
    一、刑事处罚是否包括行政处罚1、刑事处罚不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指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所应当受到的处罚。而行政处罚则指当事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从而应当受到的处罚。二者并不存在包含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法律性质不同3、实施主体不同4、适用客体不同5、适用对象不同6、适用程序不同7、处罚形式不同8、法律救济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
    2023-04-21
    69人看过
  • 刑事处罚是否包括行政处罚
    一、刑事处罚是否包括行政处罚1、刑事处罚不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指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所应当受到的处罚。而行政处罚则指当事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从而应当受到的处罚。二者并不存在包含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手段,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法律性质不同3、实施主体不同4、适用客体不同5、适用对象不同6、适用程序不同7、处罚形式不同8、法律救济不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
    2023-04-26
    275人看过
  • 已被行政处罚,可否再刑事处罚
    违法行为已经行政处罚还可以刑事处罚,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一、违法犯罪和犯罪的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特指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此外,违法和犯罪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处罚方式的不同。违法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会收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一般的行政处罚方式只有罚金和拘留。针对犯罪的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而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三项。二、赌博输
    2023-03-12
    263人看过
  •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一、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是我国的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所以执行机关对违法人员是有执法权的,可能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以下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情形违反行政处罚法将不予行政处罚:1、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
    2023-06-18
    292人看过
  • 免除刑事处罚和罚款,是否可行?
    要处罚,对于人民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并不等于免除行政处罚。是否可以退还罚款由相关部门依法确定。另外,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免于刑事处罚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在人民
    2023-07-03
    349人看过
  • 刑事处理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一、刑事处理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宣判后,如果犯罪行为触犯行政法律法规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例如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要吊销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主刑有哪些种类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同犯罪的长期斗争中证明,管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
    2023-06-17
    39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同时可以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1、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 2、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再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否可以并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1、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 2、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是行政机关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第二种是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后,再依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追究违法行为人行政责任。
    •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能否同时进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如果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过,那么法院判刑时,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那么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能否同时进行,不可以,当事人在和行政机关所受的罚款,可以折抵法院罚金,行政机关已没收非法所得的,法院不重复没收。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能同时进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30
      行政处罚适用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而刑事处罚适用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即刑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刑法的若干补充规定。这是因为关于刑法的规定,是国家的专属立法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都无权设定刑事处罚条款。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同时使用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4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而追究刑事责任,则是对涉嫌犯罪的处理,追究了刑事责任,将不能再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二者不能同时使用。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追究标准时,就上升为刑事犯罪,不再是构成违法行为了。《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