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借条上向字与汉字同相近,借款人遂以此认为是共同借款,使一起本来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变得复杂。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判决借款人王某返还借款2.5万元。
据锦江区法院介绍,张某是王某的女友,曾与王某及他母亲李某同住。2003年王某对其所购新房进行装修,5月2日,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据交给张某,张某理所当然认为借据上
所写的是本人王某今向张某借现金2.5万元。但由于借据正文中向字一撇极短,下框内又有笔迹较淡的一横,王某则认为借据上所写的是本人王某今同张某借现金2.5万元。王某、张某于2005年11月分手,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借款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为证实借贷关系成立,提交了王某出具的借据。而王某认为借据上所写的是同字,是他与张某共同向他母亲借款
装修房屋,并非是向张某借款。而借款人出具借据,通常都需明确出借人,王某称母亲是出借人,但其出具的借据上并无母亲名字;同时,从借据书写的情况看,双方所争议的字的上方确有一撇,更符合向字的写法;而且,从借据内容看,即便王某所写的是同字,但同并不只有共同的意思,借据上未载明有第三人,王某今同张某借现金的表述,所表明的仍是王某同张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能推定是王某、张某共同向他人借款。
法院认定,借据中并无王某、张某共同向王某母亲借款的内容,王某提交的证据也不能证明王某、张某共同向李某借款的事实,王某的抗辩意见没有事实依据,不合常理,也与借据的内容不符。王某出具给张某的借据,其内容能够证明王某向张某借款的事实,张某作为出借人,有权要求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对张某要求王某返还借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某返还张某借款2.5万元。
-
返还借款还是偿还借款
459人看过
-
借条借款人全名写借款人的名字
162人看过
-
借款人是否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
126人看过
-
合伙借款个人写借条被判还钱
81人看过
-
夫妻借款一人签字,借条有效吗?
277人看过
-
借款人任意撕借条还款人无需再还争议款
227人看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
归还借款应写收条?借款人找不到之前写的借款字条,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是的,归还借款时应当向还款人出具收条,但如果在还款时已经找不到原借条时,建议双方应当重新鉴定借款及还款的协议,明确双方的借款、还款的权利、义务,以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借条借款人逃跑最终被拘留该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不会被拘留。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无力还款,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因此,在借款人逃跑之后,作为担保人,理所当然的都需要承担替借款人偿还债务的的义务,但如果保证人无力还款并不会被拘留。
-
私人借款,借款人被判刑终生监禁如何追款?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1朋友借多少钱不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
-
借款人应该怎样写借款借款人的返还时间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8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
-
借条借款人全名写借款人的名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5-21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签署全名。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