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5:11:51 191 人看过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天津HZ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亲属委托,并征得上诉人张XX同意,指派律师XX作为上诉人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的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通过庭前查阅案件卷宗、会见被告人等工作,结合刚才的庭审情况,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上诉人张XX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罪名不能成立。

现辩护人结合涉案相关事实、证据,就商业秘密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以及案件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酌:

一、案件在侦查及重审审理中程序严重违法,直接影响实体认定。

1、相关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明确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要经过当庭讯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在司法实践中,鉴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存在难度,因此,对无争议或争议不大的证人证言,一般在当庭可以不进行询问。相反,如证人证言对认定犯罪事实至关重要或存在争议,则法院必须传唤证人出庭接受各方质讯。结合本案,章XX、刘XX、林XX等人的证言,均称XXXXXXXXXXXXXX厂(以下简称“NBSF厂”)对涉案技术信息以保证书的形式进行了保密措施,而被告人孟XX在庭审过程中,对签订保证书的事实予以否认。涉案技术信息是否采取有效保密措施是确定商业秘密进而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前提,在被告人对证言事实不予认可、辩护人对证言效力持有质疑并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情形下,法院必须传唤证人出庭,否则,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重审法院并未传唤证人,庭审程序严重违法。

2、被害人参与调查,严重干扰案件侦查程序。

在重审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孟XX、刘XX、张XX,在当庭接受询问的时候,均不约而同的提及NBSF厂章XX等人与公安、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一起参加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因此,三被告人的当庭供述与询问笔录都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被告人刘XX也数次申请法院调取询问时的监控录像,已证明上述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判处刑罚)明确规定了“重证据轻口供”的刑事证据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进一步规定了“排除违法言词证据”的刑事证据采信规则。被害人介入案件侦查,是违反刑事诉讼程序,干扰侦查机关独立办案的严重违法行为,虽然此行为尚未得以证实,但也足以动摇三被告人在庭审前询问笔录中所构建的事实框架体系。因此辩护人认为,法院在不能否定被害人参与案件侦查的情况下,被告人庭前的询问笔录均不应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法意图以及商业秘密之界定要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意图,首先应该看其在刑法典中的序列,即《刑法》第二编分则之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很明显,侵犯商业秘密罪属于经济犯罪领域,其范围进一步缩小于知识产权领域。“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1]又或者知识产权(IntellectalProperty)“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利。”[2]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3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已经签订的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记、工业设计、专利等七种分类。而要予以立法的明确规定,核心问题就是对商业秘密的范围界定。TRIPS协议第七节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未披露过的信息”(ndisclo
    2023-06-08
    34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认定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2
    308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窃取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
    2023-06-26
    10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量刑,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量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量刑如下:当发生下列行为,并且由于以下行为对商业秘密持有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时,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法律规定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的刑法,还会被判处罚金,这里的罚金包括并处或单处;如果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对商业秘密持有人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时,侵犯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且还会判处相应的罚款。1.通过盗窃,威胁或恐吓商业秘密持有人,或威逼利诱其他人盗窃、威胁恐吓商业秘密持有人等非法的,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2.未经过商业秘密持有人同意或允许,而对商业秘密进行传播,使用或允许其他人使用的行为;3.通过与商业秘密持有人进行某种协商或约定而获得商业秘密后,违反了该约定,对商业秘密进行传播,使用,允许其他人使用的行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措施:1.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
    2022-07-11
    307人看过
  • 商业刑事犯罪之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2023-06-25
    242人看过
  • 逆向工程侵犯商业秘密的抗辩
    商业秘密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中国所谓的“祖传秘方”,其实反映了商业秘密的自我保护意识。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是作为法律保护的补充形式出现的。目前,商业秘密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法律术语,但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定义。有的国家称之为工商秘密,《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称之为秘密信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示范条文》19%称之为秘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受权利人保护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了商业秘密的抽象概念,而《禁止侵犯商业秘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条例)不仅扩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抽象定义,而且通过列举进一步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信息,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具有非物质性,是一种无形财产,是一种知识产权的“私有”形式
    2023-05-07
    406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辩护思路是什么
    商业秘密罪辩护思路是:关于商业秘密的界定;商业秘密权利人及其权利义务;商业秘密案件的起诉;商业秘密案件的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一、相关法律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疑是结果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的分水岭。何为重大损失,立法并没有作出解释。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以追诉: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重大损失应当仅限于经济损失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2023-04-12
    494人看过
  • 2024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1、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
    2024-03-26
    292人看过
  • 保护商业秘密:侵犯如何处罚?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
    2024-03-18
    5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审查流程
    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审查流程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审查流程:1.需明确的是证据的收集与审查环节。这一过程涵盖了从立案侦查到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2.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展开初步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鉴定报告、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证明、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等。3.检察机关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确定是否达到提起公诉的标准。4.在法庭审理阶段,法官会依据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作出最终判决。整个流程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公开。二、商业秘密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对于商业秘密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因待证事实的不同而有所区别。1.关于商业秘密权利存在的事实,应当适用民事诉讼中的“高度盖然性”标准。这是因为商业秘密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其存在与否的认定应遵循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2.对于侵害行为和后果的认定,则需采用刑事诉讼的一般证明标
    2024-08-10
    6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3、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未遂事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处罚:1、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这一行为时,在主观意识上故意实施这一行为,并意图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即使未遂也应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一般为罚款。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商业秘密权,即他人对商业秘密的专用权。商业秘密权属于财产权的范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
    2023-07-04
    38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商业秘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二、商业秘密是什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
    2023-04-24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名词解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6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
    • 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
      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
    •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
    • 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该怎么维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商业秘密侵权维护措施:一般来说,经营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民事责任。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货物。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商业秘密罪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9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如何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