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5:51:59 298 人看过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应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可以预先申报破产债权行使追偿权(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以免发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因债务人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无法行使追偿权的情况。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申报破产债权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对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

一、债务转移中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法定形式是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一般保证人的权利如何保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一)一般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起诉或仲裁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二)连带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
    2023-03-30
    435人看过
  • 担保人没有过错,保证人由谁举证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担保人过错提起诉讼的原告由债权人举证。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独立担保、最高担保),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但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损害赔偿责任。担保人对于主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过错,并非是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这一问题上存在过错。鉴于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具有相对性,担保人不是主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担保人一般无法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是否有效在某种意义上与担保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所谓担保人有过错,是指担保人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为其提供担保,或者知道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作为中介签订。因此,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不应着眼于担保人对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而应着眼于担保人是否知道主合同无效。保证人和担保人一样吗在借贷关
    2023-08-07
    249人看过
  • 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保证人还需要履行其保证责任吗
    需要。当初的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债务人死亡的事件。这时,从债权人的角度而言,既可以与死者的继承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继承人基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在继承的范围内提起还款。由此,就可能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如协商继续履行,很明显地,原来的主合同中的债务人发生了变化,原债务人变成了其继承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里,法律条文的表述虽然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其立法宗旨很显然是保证原债务人的稳定。因为在原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而做出的意思表示,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其不予认可的新债务人提供担保。二是如提前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鉴于保证人应于还款期届满才产生保证责任的。那么在原合同约定的
    2023-06-18
    342人看过
  •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一、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四、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
    2023-04-11
    298人看过
  • 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
    一、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抵押人能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当抵押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权人注销抵押权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需要准备资料:1.《抵押注销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3.《房屋他项权证》;4.《抵押证明》。注意: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时需要提交原件。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注意事项有:1.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2.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3.抵押权人属个人的,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三、抵
    2023-04-30
    71人看过
  • 违约的保证人不提前履行,债务人有责任吗?
    应该。保证合同为从合同,是为了保障主合同债权而存在的,主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保证人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一、债务债务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当债务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委托保证合同违约金有效吗无效。其理由为: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逾期还款时,其对债权人构成违约,需根据主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不能认为该行为同时也违反了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
    2023-02-15
    177人看过
  •  保证人未能履行义务的后果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时,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扣押担保人的房屋、汽车等资产。同时,法院会把担保人列入失信名单中,担保人的高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此外,征信报告中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以后办理信贷业务。因此,担保人应该积极履行债务,避免逾期不还,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法院在执行担保责任时,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担保人的房屋、汽车等资产。为惩戒担保人失信行为,法院将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此外,担保人在征信报告中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对其日后的信贷业务产生影响。 征 信 记 录 : 担 保 人 信 用 受 损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征信记录是对个人信用进行评估的结果,用于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征信记录的准确性对于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活动的审批至关重要。担保人是指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愿意承担偿还责任的人。担保人的信用状况会直接影响到借款人的
    2023-09-11
    54人看过
  • 担保人应如何处理财产,保证人应该如何履行债务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股东承担债务后的追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的,原股东履行的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公司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追偿。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二、连带责任保证金条款必须有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
    2023-02-19
    57人看过
  • 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能起诉债务人吗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故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名义起诉。2、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
    2023-04-15
    96人看过
  • 指定保证人与债务人确无力承担保证责任时
    其他保证人无力承担担保范围内的责任时,有以下情况可以免责: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情形: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023-07-27
    127人看过
  • 担保履行: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履约保证金的作用有哪些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
    2023-07-11
    170人看过
  • 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
    一、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保证人担保债务时,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
    2023-04-18
    58人看过
  • 担保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后果有哪些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后果如下:1、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或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2、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则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反担保和担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反担保和担保的主要区别如下: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是主债权;反担保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具有延迟条件的未来债权;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担保人为主债权人;反担保中的担保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或者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但一般是主债务人;3、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是主从关系,担保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必须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担保,不从属债权,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只发生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4、适用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律形式,也有约定形式,担保方式多样,适用范围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
    2023-03-21
    252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保证债务的处理
    被保证人破产时,如果保证人已经代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即取得代位求偿权,可以其承担保证责任并已清偿的范围内的债权申报破产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这种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证人代被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取得新债权人的资格而产生的追偿权,无所谓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之分,保证人一经代偿,即有追偿权。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023-07-31
    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拒绝保证人履行债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2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
    • 保证人未履行债务对保证人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未经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的,对保证人有效,保证人需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只要对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就是无限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的保证责任是不一样的。该担保人属于什么保证?一般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
    • 在担保过程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 不论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都需要向保证人偿还全部费用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般来说,不论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均应向保证人偿还保证人清偿债务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负连带责任时为债务人所付出的费用以及该笔费用至追偿时的利息。即一般拥有完全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