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公证强制执行生效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4:52:44 170 人看过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但是,股权出质毕竟不同于股权转让,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出质,那么应如何处理呢?有学说认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不同意出质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出质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出质。股权质押的程序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

5、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又安心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原则上是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一般包括: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未预设流质条款。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条件;股份公司股权质押,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二、股权出质代表什么意思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
    2023-06-26
    113人看过
  • 股权质押能否执行公司财产及股权质押的设立
    股权质押不能执行公司财产,质权人欲实现自己的权利,可以与出质人协商将股权折价,也可以申请拍卖或者变卖该股权,并就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股权质押的设立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设立,同时还与采取一定的公示手段交付该股权。一、股权质押能否执行公司财产股权质押不能执行公司财产,但可以拍卖股权。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执行财产应当执行动产质权。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二、股权质押的设立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当事人合意并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1.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2.股权质押合同是要物合同。即质权的成立,不仅需要当事人订立契约,而且以交付标的物为必备条件。3.股权质权成立的公示。关于质权成立的公示效力,在立法上有两种主张:其一,成立要件主义或有效要
    2022-05-19
    33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和措施
    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1。债权文书包括支付货币、货物或证券;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相关支付内容无疑是有意义的;3、债权文书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申请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4.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5.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由执行机关将查封、扣押之物品,交由拍卖行在公开竞价基础上卖出的行为。6.强制交付。7.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8.强行拆除。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9.强行
    2023-08-18
    449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质权人条件
    股权质押并未对质权人提出条件要求限制,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一、股权出质的注意事项对出质人来说,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将有关情况全面、真实地告知质权人。质权人则应当对有关情况做认真的审查,特别是下列情况,对质权的影响较大,应逐一进行审查:(1)股权所对应的出资是否已实缴到位。如果未实缴到位,即使通过行使质权,取得股权,由于还要承担缴付出资的义务,质权也无实际意义。(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是否已经将该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3)出质股权是否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否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如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股权,或者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股权。即使设立质权,也不会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4)出质股权所在公
    2023-02-22
    94人看过
  • 债权质押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质押债权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一、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什么?(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
    2023-03-14
    250人看过
  • 质押的股权怎么执行
    1.需要先查询其公司类型是否符合股权质押类型,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股权质押出质人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前往股权质押相关机关提交材料,或者提前预约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前往投资服务大厅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一、股权质押用什么方式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谓在证券登记结算结构登记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公开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这样的规定将质权设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设立分开,将质权的设立登记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保证质权的公开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利的保障。二、股权质押怎么做股
    2023-02-23
    262人看过
  • 2023质押权几日生效及生效的条件
    质押权几日生效及生效的条件(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二)权利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从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看,权利质押权作为物权行为,在设立时除需要当事人之间合意外,还需要质物的交付或登记
    2023-02-07
    262人看过
  • 公司股权质押怎么执行,其效力如何
    一、公司股权质押的概念所谓股权质押,是指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股权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质押的股权,经依法作价、拍卖、变卖而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债权人享有的质权称为股权质权。二、公司股权质押执行由以上概念可以看出,设定股权质权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不一定是债务人,但一定是股东。只有在债务到期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质权人方可实际行使质权;质权实现的方式为依法将质押的股权作价、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质权人优先受偿。公司股权质押在质押标的、公示方式等五个方面不同于动产和普通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质权的生效,我国《民法典》中没有对两者进行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时,也存在一些的不足。质权人主要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代位权等六项权利,并承担妥善保管出质股票等项义务。股权质押与动产质押、普通权利质押相比,有其自身的特
    2024-01-11
    136人看过
  • 质押股权生效时间
    一、质押股权生效时间质押股权生效时间是出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根据民法典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二、股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的?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如下: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等相关材料;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三、股权质押的风险有多大股权质押的风险如下: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
    2023-04-25
    232人看过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强制性文件公证规定
    1、强制执行的效果如何?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明确,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的内容没有异议,债权文书的内容必须限于支付货币、货物、有价证券等;(2)。前提是双方的意愿。这里的“自愿”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当事人双方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即需要达成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当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的,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债权文书要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必须经过两个程序。一方面,双方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同时,必须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提交公证机构审核,公证机构出具相应的公证文件;另一方面,债权人行使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必须凭上述公证文书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明。二是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优势。首先,节省时间和成本。按普通程序审理不良贷款结清案件的,一审时间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整个诉讼过程的时间将继续延长。因此
    2023-05-31
    112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对外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
    一、有限公司股权能否对外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质押,为其他人担保债务的,如果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且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就可以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
    2024-01-16
    1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强制执行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股权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3.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强制执行申请书内容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3.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5.事实与理由;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三、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跟配偶没有什么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如果确认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被执行人配偶应为连带债务人,但要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首先要解决执行名义的问题。生效裁
    2023-12-05
    382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出质行为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股权质押的基本程序有哪些出质行为的生效条件是什么1、股权质押基本程序:了解出质人及股权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签字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股权质押生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3-06-12
    481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公司股权
    一、如何强制执行公司股权(一)执行股权收益。股东向公司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经营期间,公司应将所取得的利润以一定的数额和比例分配给股东,这就是股利。当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关公司中有已到期的股息和红利等收益且未支付的,应裁定冻结该笔收益,并在公司盈利被强制执行的股东的负债明显少于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并且执行其股息红利可以满足债权的条件下,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公司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待到期后再从有关公司中提取。如在冻结期间其他公司擅自将收益交付被执行人的,法院应当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在收益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强制转让股权。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
    2023-06-11
    40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凭证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股权质押是否能够强制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10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质押股权被强制执行要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7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质押股权不出资人如何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4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抵押权强制执行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抵押权强制执行诉讼如何立案,抵押权强制执行诉讼立案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本文为您解释抵押权强制执行诉讼立案相关法律问题。想知道抵押权强制执行诉讼该如何立案,专家为您解答。(一)立案1、管辖法院:虽然新民诉法第201条仅是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或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管辖法院,但从程序法服务于实体法的宗旨,此条款可作扩大解释。基于考虑抵押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