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中的除外责任与责任免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50:30 78 人看过

人寿保险中的除外责任与责任免除,简单的来说就是保险公司列明不会理赔的内容,所以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保险公司绝对不是什么都赔的。

一、人寿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被保险人自杀,但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除外;

被保险人酗酒、殴斗、吸毒;

被保险人驾驶无证或法律禁止的交通工具及无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被保险人患爱滋病及其并发症;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暴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健康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患病或怀孕;

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而造成的疾病及因此致残、致死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被保险人因故意堕胎所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的。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暴动、内乱、叛乱或任何战争行为;

任何犯罪行为或拒捕;

怀孕、流产或分娩;

精神病、酒精中毒、吸食毒品、无照或酒后驾驶;

非以治疗手术(意外伤害所导致的除外);

一般牙齿治疗手术(意外伤害所导致的除外);

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患病或伤害中;

后天免疫不全症候群疾病(AIDS)。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寿保险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一)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相当广泛,概括起来分为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对物质部分还可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特别保险责任。1.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它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特别保险责任,其基本保险责任承保造成物质损失的风险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灾害三大类。(1)列明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灾害有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陷、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如泥石流、龙卷风、台风等)。(2)列明的意外事故。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意外事故有:雷电、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责任免除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的和突然的事故以及
    2023-04-23
    90人看过
  •  保险赔偿范围与除外责任
    限额赔偿是一种保险赔偿方式,具体而言,它有两种形式:一是超过一定限额进行赔偿,二是根据一定限额进行赔偿。即保险人规定免除责任的限额,限额内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超过限额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二种形式是超过一定限额不赔偿,即保险人规定赔款的最高限额,限额内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超过限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限额赔偿是一种保险赔偿方式,具体而言,它有两种形式:一是超过一定限额进行赔偿,二是根据一定限额进行赔偿。即保险人规定免除责任的限额,限额内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超过限额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2)超过一定限额不赔偿。即保险人规定赔款的最高限额,限额内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超过限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保险限额:保险人规定的赔偿上限保险限额是指保险人规定的赔偿上限,也就是保险人在承保过程中对赔偿金额的上限。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通常会规定一个保险限额,这个限额通常是根据保险
    2023-08-30
    274人看过
  • 了解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细则
    一、了解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细则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11.恐怖袭击;12.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容、整形手术,以及因任何原因进行的美容;二、人身意外保险包括哪些范围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2.残废给付
    2023-08-01
    42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寿险公司的如实告知义务。寿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前,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保险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拒绝赔偿。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的,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
    2023-05-31
    264人看过
  • 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有哪些
    一、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有哪些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有:1.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需要赔付。2.财产损失,指的是被保险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以及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均不在交强险赔付的范围。3.间接性的损失。4.法律诉讼费用也不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免除诉讼费用的责任,除了保险法有相关约定外,还和交强险限额有关。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责任限额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保险事故发生时,如车上人员伤亡数多于投保座位数,保险人仅承担其中的投保座位数部分的赔偿责任。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法律的规定为准,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单载明的每座赔偿限额及投保座
    2024-01-17
    91人看过
  • 如何明确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一般企业或个人只知道为财产购买保险,认为保险的保险额就等于赔付额,其实不然。这里面牵涉到一个责任问题,就是分为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两者之间一定要区分清楚。在投保时,可能保险业务员并没有告知条款的具体相关规定,因此,被保险人在阅读保险条款的时候千万不要嫌麻烦而不看清楚条款,而随便签定,这样会影响到日后索赔的金额多少,为了防止有些被保险人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虽然有法律的保护,但作为被保险人还是应该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就是要约,保险人出示的保险单就是承诺,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合并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内容,投保单和保险单构成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因此,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单上
    2023-04-23
    181人看过
  •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一)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1、碰撞、倾覆。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和运动的物体发生的意外撞击。包括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和保险车辆装载的物体与外界的意外撞击所造成的本车损失。除驾驶人故意行为外,一般对因碰撞所造成的损失,无论驾驶人有无过失,保险人均负责赔偿。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仅承保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责任)。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的场合)。6、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
    2023-04-23
    372人看过
  • 从一案例谈建工险安工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某建筑施工公司承包了某大厦建设工程,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未作护栏维护工程的情况下,进行敞开式开挖并大量抽排地下水。后施工单位因发现施工现场附近地面下沉,就暂时停止了施工,但没有针对地面下沉的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单位经和业主商量修改了原来施工方案后恢复施工,但仍然没有对地面沉降采取防护和恢复措施,就进行人工开挖孔桩。此后,邻近施工现场的一个印刷厂发现厂房、地面开裂,多台进口的精密印刷机出现异常,并有进一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经受损单位紧急呼吁后,当地政府召集有关单位、专家共同提出补救措施并实施后,地面沉降才得到控制。但是损失已经发生,业主自己委托了权威部门对印刷厂的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施工时,大量抽排地下水是造成印刷厂厂房和印刷机受损的直接原因。后来建设单位赔偿了印刷厂各种损失1000多万元人民币。本案例的损失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第三者
    2022-04-04
    442人看过
  • 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分别的概念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四、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
    2023-04-13
    187人看过
  • 汽车保险中哪些责任可以免除?
    可以免除的汽车车身险:(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6)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7)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8)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9)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交强险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
    2023-07-22
    362人看过
  • 寿险“责任除外”将只限于7种情形
    为贯彻好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各人身保险会员公司下发了《关于推荐使用〈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的通知》,要求各公司按照行业指导精神尽快在十一前完成相关条款的升级改造及新产品切换。《示范写法》是以较为常见的年交保费的终身寿险产品为模本制订。据中保协秘书长王治超介绍,责任除外条款是保险理赔中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争议最多的部分。王治超说,《示范写法》只将7种情形列为寿险公司的责任免除事项,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023-04-23
    227人看过
  • 保险责任免除的范围,保险人责任减轻的情形有什么?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包括除外责任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缩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一、交强险赔偿限额有什么?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
    2023-05-07
    424人看过
  • 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明确说明该如何说明
    突然骤降的一场暴雨,让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的某家具厂(下称被保险人)损失惨重:因厂区内积水过多造成仓库和车间进水,库存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车间内半成品和机器设备受损,该家具厂就此次暴雨造成的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300万元,施救费用10万元。经查,被保险人以估价的方式投保了固定资产600万元和存货500万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赶到现场,在依据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证明认定此次事故构成保险责任的同时,开展现场查勘工作。一组理赔人员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8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存货表和损失清单等材料对损失项目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被保险人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均存在不足额投保的情况,被保险人出险当月固定资产扣除土地和汽车实有1000万元,出险前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余额800万元。另一组人员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按照种类、规格进行了全面快速清点,在定损过程中,双方很快对水浸原材料、半成品的损失数量
    2023-04-23
    361人看过
  • 车上货物责任险的责任免除范围
    车上货物责任险中属于责任免除的情况如下:1、地震及其次生灾害;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3、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车上货物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一、车上货物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1、车上货物责任险赔偿范围有:(1)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2)属于丢失率较高的车型,被盗;(3)车子发生意外情况;(4)使用过程中发生玻璃单独破碎;(5)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6)在使用过程中,被剐划需要修复的费用;(7)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
    2023-07-03
    20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三大类中,按照市场的需求,设计办理各种业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更多>

    #人寿保险
    相关咨询
    • 校方责任险责任免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2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注册学员发生伤亡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默许或放任其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 3、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已脱离被保险人管理范围的; 4、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的; 5、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教职员没有过错的; 6、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学生在学校范围
    • 保险赔偿范围与除外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5-02-07
      限额赔偿方式是保险赔偿的一种方式,具体包括两种形式: 1. 超过一定限额赔偿,即保险人规定赔偿责任限额,在限额内的损失由保险人承担,超过限额的损失由保险人不承担。 2. 超过一定限额不赔偿,即保险人规定最高赔偿限额,在限额内的损失由保险人承担,超过限额的损失由保险人不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
    • 担保人免除责任属于什么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
      在我国我们一直都是有着传统优良品德,乐于助人就是其中一种,朋友需要帮忙时我们也应施以援手,但有一种忙可要谨慎地帮,那就是朋友借款时,替他担保。作为担保是需要承担起法律责任,那么免除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时效和免除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8
      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有期限。超过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3、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无刑事责任与免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概念,刑事责任包含犯罪和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认定。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仅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