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船舶与港区水域内使用焚烧炉;2、船舶与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动、排方压载水、残油、含油污水接收、舷外拷铲及油漆等作业;3、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清油剂;4、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5、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6、从事船舶水上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收取原件
收取原件
收取原件
要说明作业地点、具体作业内容;申请者是单位的,所有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申请者是个人的,所有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应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要说明作业地点位置,(提交采用1号或2号图纸绘制的作业位置简图一式二份及按比例缩小成标准A3纸(42cm×29.7cm)的简图一式三份。简图应标明四至坐标、地物、图例及各折点坐标)材料清晰,真实合法合规。
收取原件,各1份。
收取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榕城分厅(网址:http://www.rcbs.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办理机关在网上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办理机关。预审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该在5个工作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
4.经区农业和水利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现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获取受理结果
申请人获取是否受理结果。
3.区农业和水利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批。
4.获取办理结果
经区农业和水利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证件。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区农业和水利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榕城区政务中心大厅二楼38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和水利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5年)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全国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港区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非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外国籍船舶造成的污染事故登轮检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给渔业造成损害的,应当吸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工作,并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污染事故以外的渔业污染事故。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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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关于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新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有关作业单位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的,对船舶、有关作业单位,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船员的,并处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件1个月至3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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