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6:52:15 331 人看过

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

1、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

一、担保人代偿后有没有抵押权

担保人代偿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不能取得主合同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担保人是否需要负还款责任

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履行清偿义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债权的担保方式有什么

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将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留置,直至债务人所欠债务全部还清;

5、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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