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4:33:39 175 人看过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以下这些条款是可以自行协商的:

一、第一是对于试用期和培训期间的问题。

1.通常来讲,劳动者在进行正式的劳动之前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之内,劳动者可以看出自己适不适合这个岗位,用人单位也可以看出劳动者那种就是不是自己想要的人才,所以这个试用期是非常必要的。

2.当然在试用的期限之内,双方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在试用期满了之后才可以做出决定,当然这个时间也是由双方自行约定的,只要不超过国家给出的上限都可以在这个使用期间之内,要不要进行培训以及培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什么,也可以自行约定。

二、第二是对于商业秘密的保守,以及如果泄露了商业秘密会有怎样的赔偿。

1.在企业当中,商业秘密通常是这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产品的各项技术说明,以及公司的发展方略等等,这些对于在企业竞争当中是十分重要的,所以作为该公司的员工,对这个商业秘密是有保守的义务的。

2.在保守商业秘密的时候,也可以和公司自行约定什么样的东西属于商业秘密,自己必须要保守,并且签订这个保守协议,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这个商业秘密被其他竞争对手知道的话,自己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3.这些都是自行约定的,因为每个公司对于商业秘密的重视程度是不太一样的,所以没有办法全部进行统一规定。

三、第三是对于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我国,劳动者劳动的过程当中,需要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但是除了那些法定的保险和待遇之外,公司也可以额外给出其他的待遇,例如年假的时间,每年是否会出去旅游,如果员工的家属出现了一些意外的话,公司会不会有其他的补贴等等。

2.这些没有法律规定,但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企业是可以自行规定的,当然这些条款商定好了之后就可以签署到劳动合同里面,让双方的意思能够有一个书面的表示,如果出现了意外的话也有东西可以依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但这些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一、与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有效吗与公司签订入股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二、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是什么意思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
    2023-03-06
    392人看过
  • 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意定条款有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一、行政单位用人劳动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
    2023-03-05
    3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一、劳动协议书是否是劳动合同名称并不重要,只要一个协议、合同具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就应该认定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有哪些内容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有以下几点: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
    2023-03-29
    7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有哪些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其他条款。必备条款: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条款。一、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应该写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入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入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与面试时告知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可以拒
    2023-03-25
    1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中应约定清楚下列条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条款;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款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一、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自己打印劳动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去市劳动局官网进行劳动合同的下载。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等。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如何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
    2023-04-10
    4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比较多,而约定条款签订的质量有待于提高。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属于约定条款的事项主要有: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止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约定的其它事项。约定条款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则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目前,许多用人单位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经试用合格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此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与经济补偿责任。所以,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解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另外,“试用期”仅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
    2023-04-17
    12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当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条款较多,而约定条款的签订质量有待提高。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约定条款主要包括试用期、商业秘密、竞争避免条款、企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约定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法定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劳动合同未约定条款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5
      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的规定,属于倡导性条款。缺乏上述内容的,可以根据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国家规定确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建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劳动合同期限的缺失通常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雇主没有规范地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但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承担两倍的工资责任。
    • 劳动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一般属于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范畴。如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条款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包括: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2、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
    •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约定如下: 1,据实填写就可以了,是计件工资,还是计时工资,还是固定工资,可以据实选填。 2,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3,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