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1:50:47 248 人看过

一、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征地补偿款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归属于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

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耕地的补偿,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因此补偿款应当归属于土地被征收的一方所有。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所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的内容有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因为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3: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如何在征地补偿中进行谈判
    一、如何在征地补偿中进行谈判1、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2、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3、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
    2023-04-15
    274人看过
  • 离婚法院判的补偿款如何支付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付款期限,通常是30日内。一、起诉离婚一般什么时候开庭起诉离婚一般是七日内开庭。提交的起诉离婚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会通知当事人,若是起诉书不符合起诉条件,七日内会出对其的裁定书,但不会立案,如果原告对裁定书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向法官提起上诉。虽然法律对起诉离婚到开庭要多久没有具体规定,但法律对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二、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可以吗离婚案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就离婚案件而言,一般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判决书,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法院法官操作。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当庭宣判的情况并不多见。如果离婚案件符合以下条件可能法官会选择当庭宣判:1、证据充
    2023-06-20
    23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征地补偿金该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妻子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征地补偿是对失地农民耕地流失的补偿,是失地农民未来的生命保障和主要依靠。将征地补偿界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按共有财产分割,而应属于失去土地的一方。原因如下:1。土地补偿的取得具有个人的特殊性。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不享受土地补偿的分配。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获得土地补偿。由于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夫妻双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是对因土地征收而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属于特定人。从保护失地农民的角度出发,将土地补偿作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立
    2023-05-31
    19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在离婚时如何分配更公平?
    原、被告离婚后,征地补偿款才由村上分配到各户手上,被告作为户主领取了所有的款项,没有分给原告和随原告生活的女儿,原告故起诉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经审理查明,原告陈某与被告樊某原系夫妻,2009年11月10日已经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原告陈某抚养,儿子由被告樊某抚养。2009年下半年,县政府因规划需要在修水县义宁镇良塘村新屋组征收土地,经全体组员与政府协商,并经全体组员合议决定,土地征收补偿款按每户每人10700元,以户为单位发放。原告及其子女与被告在同一户口上,征地补偿款下拨后,被告从组上领走了两原告的征土补偿款21400元,并拒绝返还给两原告。原告遂诉诸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征收土地补偿款21400元。法院认为,农村居民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补偿的安置费,系国家对农村居民因丧失生产资料而进行的补偿,具有人身依附性,可以认定为农村居民的个人财产。故原告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补偿的安置费可认定为原告的个
    2023-07-07
    233人看过
  • 政府拖欠征地补偿款怎么办?如何解决?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担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护,则应该选择这样的救济途径。2、征地补偿纠纷如何解决: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
    2023-02-09
    454人看过
  • 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损害女方的权益。装修部分想要取得相应补偿,其前提是事先签订协议。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首付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当然,签订此类协议之后,日后离婚分割方式也会因为出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是婚前全额现金付款买房,其二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第二
    2023-04-30
    75人看过
  • 婚前贷款离婚如何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
    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上涨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一、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
    2023-03-12
    282人看过
  • 离婚时征地补偿款是否要分割
    将征地补偿款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公平的,不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归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理由如下: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人,不应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2、从保护失地农民角度来说,土地补偿款应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男方拆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拆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二、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三、民法典拆迁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
    2023-02-28
    15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主要有协商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3、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等等。诉讼离婚时,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款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个人财产,拆迁赔偿款则属于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离婚时股权应当如何分割1、离婚时股权可按如下方式分割:一般夫妻协商由配偶取得该股权且经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而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双方可以就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
    2023-07-18
    261人看过
  • 离婚纠纷,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第一、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第二、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通常情况下,会和户口以及实际居住人都有关系。第三、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第四、安置时选择的是安置房而非货币安置的,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面积所对应的价款。实践中,各地
    2023-03-01
    363人看过
  • 什么是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一、征地补偿费的基本含义1、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2、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3、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4、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5、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6、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
    2023-06-03
    58人看过
  • 如何保障征地补偿款充分落实?
    各地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要将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存入征地补偿资金预存专户。认真执行征地报批前告知、听证、确认程序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必须按时全额发给农民,严禁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定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或克扣、侵占、截留、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各市要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农民的集体山林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民的集体山林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方式为:山林地被征收的补偿包
    2023-07-02
    210人看过
  • 政府不给征地补偿款如何维权
    政府不给征地补偿款村民可以向上级政府控告或者起诉政府。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一、国家征地如何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
    2023-02-26
    388人看过
  • 企业收到征地补偿款如何入账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z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2023-02-25
    25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妇女离婚后如何分割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第4条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你可以得到补偿的前提是被征收的土地你有承包权
    • 征地补偿费如何发放?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与土地补偿款应如何分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5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按“谁负责安置发放给谁”的原则分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
    • 涉及征地补偿款离婚应当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4
      征地补偿款,如果该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协商分割。
    • 离婚之后如何争取征地拆迁补偿款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7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7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