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分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40:43 384 人看过

1、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分类是: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属于以下自诉案件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自诉案件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不告不理是自诉案件中的一大原则,而人们法院在对自诉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就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先进行调解。当然,自诉人也可以与被告人进行和解。但要注意,要是属于第三类自诉案件的话,虽然法院不能进行调解,但还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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