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两种,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军人离婚具体的法院管辖的规定。比如张某(男,现役军人)与陈某(非军人,女)结婚后夫妻经常闹矛盾,不能生活在一起。陈某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受理案件的法院是陈某住所地的法院。
涉及军人离婚管辖的规定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分则大
308人看过
-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51人看过
-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管辖是如何的
293人看过
-
一般离婚与涉及军人离婚管辖规定是什么
225人看过
-
探讨军人离婚案件管辖的确立
456人看过
-
军人离婚案件有什么管辖范围
463人看过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 更多>
-
军人离婚法院怎么判,军人起诉离婚,谁管辖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8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
军人离婚的案件管辖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5离婚案件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
-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5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涉军婚法院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0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叔叔离婚涉军婚管辖法院应该是婶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管辖是怎样的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4军人对非军人、非军人对文职军人提出离婚都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