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对象和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23:13 117 人看过

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的依据是什么?城市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

上述财产所有人、企业管理单位、托管代理人或用户统称为纳税人。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基础。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公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房地产权属信息和合同中记录的土地使用面积;

4。建筑面积/建筑物的总层数;5。1城市土地使用税从取得或者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收。2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年度计征,分两期缴纳,每半年完税后次月为纳税申报期。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期限为上半年结束后的次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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