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正式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5:02:20 216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员是正式的吗

劳动保障监察员都是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劳资纠纷,为单位录入企业信息等相关劳动事务,其工资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障监察员是人社局的执法人员,主要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劳资纠纷维权,监督企业用工信息等相关劳动事务,对违法企业进行教育与处罚,事业单位改革后其身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执法工作人员。

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条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三、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命程序

劳动厅行政部门专职劳动监察员的任命,由劳动监察机构负责提出任命建议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员审批表,经同级人事管理机构审核,报劳动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兼职劳动监察员的任命,由有关业务工作机构按规定推荐人选,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员审批表,经同级劳动监察机构和人事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报劳动行政部门领导批准。经批准任命的劳动监察员由劳动监察机构办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手续。劳动监察员任命后,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统计表》,逐级上报省级行政部门,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汇总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以什么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
    2023-07-31
    338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投诉人:刘××,男,1962年12月17日出生,工作单位:xx有限公司,户口所在地:xxxxx联系方式:××××××被投诉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房××,职务:经理住所地:联系方式:××××××请求事项:1、要求被投诉人依法补发投诉人自2007年6月份至2007年12月未足额支付的工资1850元,补发拖欠投诉人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工资10800元,并再支付自2008年1月份至2008年8月份的一倍工资10800元;责令被申请人按照应付金额的25%向投诉人加付补偿金。2、要求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被扣押的工作证原件。3、请求对被投诉人未与投诉人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事实与理由:投诉人自2007年5月24日进入被申请人北京××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升降机操作工作,入职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
    2023-04-28
    290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能当场纠正吗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能否当场纠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事实清楚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确凿证据并能当场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检查(3)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说明和说明,必要时发出询问意见;(4)采取录音、录像、录像等方式收集有关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情况进行审计;(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当场纠正p>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举报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与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联系或者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的行为。举报方式多
    2023-05-07
    71人看过
  • 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职责: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承办社区内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登记、劳资矛盾的初步协调和上报工作,引导劳动者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情况档案;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劳资纠纷的调解,排查跟踪不稳定因素;协助处理社区内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参与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监察机构报告情况;完成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职责:组织指导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开展工作;沟通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区(村)之间的工作信息,协调与当地街道(乡镇)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综合管理辖区内举报投诉、工资监控工作,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守法情况档案;带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主
    2023-06-08
    218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院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并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为了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需要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确保其实施。(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处理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等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撤
    2023-11-23
    435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的经费是国家支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劳动保障投诉注意事项有哪些1、举报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供被投诉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受举报投诉时,应告知举报人、投诉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告知应如实举报投诉以及不实举报投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举报投诉者应尊重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法规的解
    2023-04-27
    433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的含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责令改正,是指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给予必须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从一定意义止讲,责令改正本身是教育性而不是惩罚性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明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无论对其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都应百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先要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进行改正,不能"只罚不管",或者以罚代管"。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的适用,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应口头责令其改正;立即改正确有困
    2023-05-05
    207人看过
  • 疫情期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方式是什么
    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通知显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
    2023-04-13
    35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员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以下单位违法的,单位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2、职业中介、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果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依法办理许可,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擅自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等活动欺骗劳动者,扰乱劳动市场秩序,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当受理并
    2023-04-27
    83人看过
  • 揭露劳动保障监察丑闻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
    2023-07-02
    15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和特征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和特征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保障监察即过去所称的劳动监察,国外亦称劳动监察。它作为一种国家干预责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的强制性手段,目前广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不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是由专门的机关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所进行的专门监督;(二)法定性从国际上看,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进行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劳动保障监察履行的是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能,其监察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必须依法进行。为保证监察执法的公正,其监察的主体、监察的范围、监察的措施以及监察程序均应依法进行(三)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政府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地贯彻实施而采取的一项专门监督制度,因此劳动保障监
    2023-06-08
    446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概念及性质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
    2023-04-14
    15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怎么样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包括什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如下:1、负责拟定加强本区企业规范用工的监管和服务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2、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3、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4、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
    2023-08-01
    64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审计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规和规定,规范劳动保障审计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表,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3)用人
    2023-08-18
    233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7、克扣或者拖欠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保障监察维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
    • 劳动者具有劳动保障监察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5
      根据我国《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的规定,劳动监督对象不包括劳动者,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管员有编制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没有。每个事业单位每个部门正式编制都是通过编制办确定下来的,即使工作紧张也不可以在增加编制,劳动保障协管员本身就是编制外的岗位。劳动监察的内容有哪些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三)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五)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六)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情况;(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