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更换也可以直接申请保留。按照规定,只有当“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才能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根据交管局的规定:在本市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本市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按下列规定和程序到车管所办理转出登记。
一、保留牌照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果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保留牌照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分别是: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车牌是由车管所进行管理。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住所变更怎么换牌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
车辆所有权转移以什么为准,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认定
198人看过
-
车辆是交付时转移所有权吗
266人看过
-
车辆转移所有权办理流程
335人看过
-
转移夫妻车辆所有权的开支
386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车辆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59人看过
-
车牌号所有权转移及继承问题
89人看过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
车牌是否可以转移所有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14根据规定,自2024年开始,机动车号牌将无法转让给他人。但是,车辆过户是可行的,只要交易双方携带齐全的证件便可顺利完成相关手续。不过,针对车牌号码的过户业务却无法进行办理。原来的车牌号码仅能随同车主转移至其购买的新车上,却无法转移给任何其它人。换句话说,即便将该车牌号成功过户至另一辆汽车中,但在连续使用六个月之内,这个车牌仍然归属于原始车主;而半年之后,该车牌将会被收回并投入到车牌资源库中。唯一的
-
&&&车辆所有权转移以什么为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4-03-29车辆所有权转移以登记证的转移为准。车辆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方式有: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3、占有改定。
-
车牌能否转移所有权至其他人名下?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2车辆牌照不得转让给他人。由于车辆牌照无法进行过户操作,原始车辆牌照只能与车主本人新的车辆信息绑定,而无法转让给其他人员或组织。车牌属于我国公共财产,依据法律法规,它并非任何个人或群体的私有财产。即便在车辆牌照转让给其他机动车时,在半年有效期内,此车牌仍被视为原车主所有。然而,过了这段时间之后,此车牌将正式纳入号牌资源库中。
-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如何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26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车辆所有权是车主对作为交通工具或工农业工具的车辆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车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原生方式和衍生取得方式。车辆的灭失和车辆所有权的转移都会导致车辆所有权的消灭。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
2022年车辆的所有权转移如何认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1、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法律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