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申报和批准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50:13 285 人看过

1、报批材料(一)申请材料的内容和要求(证监会公告[2015]第3号标准(以下简称“第24号标准”)规定了申请材料的内容和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申请材料目录:

招股说明书(申请稿)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债券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机构决议)

中介机构发行债券的文件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审核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公司债券的主要发行条件;(三)发行人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四)审核对募集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意见,包括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有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意见(5)发行人的主要风险(6)主承销商依法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的承诺(七)主承销商是否履行了核心计划,以及核心关注的主要问题,发行人是否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验证意见(适用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受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控制的情况)

(9)中国证监会要求验证的其他内容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债券承销业务负责人、核心业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签署意见,加盖主承销商公章并注明签署日期(2)申请材料要求(1)第24号标准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审核需要,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不提供,但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2)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由发行人律师出具鉴证意见,或者由发证单位盖章,保证与原件一致。原签发单位不复存在的,由继承其职权的单位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应当由签名人本人签名,不得用姓名章、签名章、,etc(三)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当标明“公开发行XXX公司公司债券申请文件(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面向合格投资者)”字样、名称、电话号码等,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或相关负责人、中介项目负责人的传真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应当在发行后的申请文件首页注明,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以前的电子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根据《证券法》,申请人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申请发行的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将规定的申请文件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公司章程。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负责按照法定条件批准发行公司债券,自受理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批准后,公告债券募集办法(1)债券总额和债券面值(二)债券利率(三)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四)公司净资产(五)已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六)公司债券承销商(六),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债券面值、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记载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和债券编号;(三)债券总额、债券面值,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决定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应当向认股人退还已缴股份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三,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禁忌。(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经批准的用途,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保荐书。

(一)原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发生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仍处于持续状态的,要发行公司债券,首先要了解发行程序。我们作出决定,必须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发行。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经批准的用途,否则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公司债券,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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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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