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规定拆迁纠纷将一律登记入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8:24:48 446 人看过

为了更好地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减少拆迁纠纷,有效解决已经发生的拆迁纠纷,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但是若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则将会受到处罚,严重的将会入罪。

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工称,从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立案数增长29%。孙*工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一月北京立案量增四成

孙*工透露,从立案数增长幅度看,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立案数大幅增长,增幅均超过40%。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

从案件类型来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

孙*工称,立案登记一个月来,各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上海、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超过95%。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合格,各地法院在接待处理时,相应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

信息公开纠纷一律予以立案

孙*工称,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各级法院对属于依法应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涉及物业纠纷,信用卡纠纷,村民自治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拆迁纠纷,信息公开纠纷等,法院一律予以登记立案。

孙*工坦言,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众多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物业供暖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大量进入法院。以民事案件为例,虽然5月同比增长仅27.8%,但是,案件绝对数却增长了近20万。同时,一些群众对登记立案的范围存在误解,有不少群众认为所有起诉,法院都能立案,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的事由,要求法院“有案必立”。此外,违法起诉增多,个别人甚至借助登记立案,在全国法院提起大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严重干扰正常审判秩序。

孙*工表示,未来全国法院将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防止改革一阵风。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最高法院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规范登记立案工作。

焦点:最高法谈“赵-薇遭奇葩起诉”

在媒体提问环节,有记者问及,立案登记中有的民众提出“赵-薇在电视上瞪他”这样一些很奇葩的立案要求。

对此,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回应称,“这是立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你用的词是奇葩,意思是很荒谬,很奇怪的起诉。这样的问题,四中全会作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决定时,其实已预测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会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的问题。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

甘-雯表示,在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同时,有一些人想借用立案登记制改革来滥用诉讼权利,甚至提起一些违法诉讼,他的诉讼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对于这样一些行为有的不必要耗费司法资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辽宁高院出台规定规范立案登记工作
    近日,辽宁高院出台规定规范立案登记工作,即《关于进一步规范登记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工作作出规范。一、明确了实行立案登记适用范围设定了立案材料登记接收、补正告知、立案分转等各工作环节的具体操作模式与工作流程,特别规定了当事人监督投诉办法。二、规范立案程序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一律接收,当场进行立案登记,出具《立案材料接收登记单》,保证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规定》要求在法定期间内不能认定起诉、自诉、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立案部门要先行正式立案,移送相关业务部门。三、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投诉的六种情形《规定》明确了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向受案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上一级法院投诉:1、非依据法律和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属于不予登记立案情形,而不接收立案材料的;2、接收立案材料,不出具《立案材料接收登记单》的;3、需要补正立案材料而不
    2023-06-11
    497人看过
  • 强制拆迁规定的最高院解读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规定》充分考虑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多重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案件中,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1、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3、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3、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最高院的民诉法解释中对于免证事实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
    2023-07-05
    390人看过
  • 拆迁补偿算什么法律纠纷案
    一、拆迁补偿算什么法律纠纷案属于民事案件。有以下两种情况可区分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二、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
    2023-04-19
    262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强拆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规定》充分考虑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多重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案件中,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和保护手段:1、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或者补偿协议达成后反悔的,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3、当事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执行的裁定;4、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执行人及利害关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赔偿诉讼。一、施行强制拆迁的情形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
    2023-02-18
    339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一定要起诉吗?
    一、拆迁纠纷一定要起诉吗?拆迁纠纷并不是一定要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的,房屋拆迁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因履行问题产生争议的,提起民事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2023-04-19
    276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1、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但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2、属于违章建筑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拆迁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但是这里面又有如下几种情况。(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
    2023-02-19
    67人看过
  • 最高民事纠纷处罚规定
    民事纠纷的最高处罚是:处15天以下的拘留。民事纠纷指的是不构成犯罪的民间纠纷行为。行政拘留是一种违反行政治安处罚法的一种处罚方式,通常是1到15天。关在拘留所里面,限制人身自由。民事诉讼中并不会有作为刑罚的民事拘留出现,但是如果有阻碍民事诉讼进程的情形时,会出现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为目的而采用的司法拘留。民事纠纷的金额最高达到多少能直接起诉发生经济纠纷,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候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50元的激活费用就可以起诉了,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
    2023-07-07
    20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法院怎样认定
    征地拆迁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应由征地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而无法协商解决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提交约定的仲裁机关仲裁。未约定仲裁的,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出租人、承租人可根据自己的便利程度,预先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二、行政诉讼一般由哪个部门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
    2023-06-25
    446人看过
  •  家庭拆迁纠纷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虽由法院不予受理,但拆迁过程中的补偿纠纷和强拆行为可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未来房屋还是现有房屋、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要在合同中明确住多久,超过这一期限如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在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虽由法院不予受理,但拆迁过程中的补偿纠纷和强拆行为可提起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要明确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是未来房屋还是现有房屋、补偿标准等重要信息。如果安置房是期房,就要在合同中明确住多久,超过这一期限如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在安置补偿协议中,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等。 拆迁补偿纠纷可以起诉吗?根据我国《拆迁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
    2023-08-25
    324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关于代位权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
    规则有以下几点:1.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债务是否清偿负举证责任次债务人应对所欠债务人到期债务是否清偿及以何种方式清偿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次债务的代物清偿约定未履行,不影响代位权行使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存在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约定,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债权人仍有权行使代位权。3.次债务数额是否确定,不影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债务人债务到期后,对到期次债务的展期行为无效。债务人与次债务人间债务数额是否确定,不影响代位权行使。4.代位诉讼开始后,债务人无权再处分次债务人债权代位权诉讼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即丧失了主动处分次债权的权利,次债务人如果履行义务,只能向代位权人履行。5.次债务人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时,次债务额如何认定代位权行使不一定要经过诉讼、仲裁,只要是明确的债权即可,次债务人拒不举证时,由法院结合相关证据认定。6.代位权人有权诉请确认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合同无
    2023-06-01
    260人看过
  •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意见
    (2000年12月1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1次会议原则通过)沪高法(2000)687号1.本意见所称房屋拆迁民事案件,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因城市房屋拆迁而发生争议,从而提起民事诉讼的房屋拆迁协议纠纷、要求安置补偿纠纷,及要求拆迁赔偿等案件。未取得拆迁许可,由于村镇建设等需要使用集体土地而发生的平等主体之间因拆除房屋引起的争议,不属于本规定所称房屋拆迁民事案件。2.在拆迁期限内,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履行协议中关于搬迁义务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并告知拆迁人根据拆迁有关法律规定,依程序向区、县房管局申请限期拆迁,由区、县房管局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搬迁的决定。3.在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和拆迁人未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起诉要求拆迁人安置补偿的,应告知其根据拆迁法律规定,申请房管部门进行拆迁裁决。4.房屋拆迁民事案件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或被安置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5.
    2023-07-04
    349人看过
  • 最高院对子女抚养纠纷解释规定了什么?
    一、最高院对子女抚养纠纷解释规定了什么?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子女抚养纠纷的问题有如下规定: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δ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δ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σ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
    2023-04-27
    86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一律不准赔偿吗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一、黄陂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不固定,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涉及到市场价格、政策等诸多因素。当然,最好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以免引起赔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每2至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二、中小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中小企业拆迁补偿标准:1、补偿被拆迁的资产,包括不能搬迁的房屋和建筑物,以及因搬迁而遭受损失的机器设备;2、补偿因拆迁而遭受的停产停业损失,还可以适当地包括对预期经营损失的补偿;3、机器设备、物资和搬迁费用;4、补偿因拆迁而解雇员工的安置费用。具体补偿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及后期情况协商确定。三、拆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我国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
    2023-02-19
    484人看过
  • 拆迁纠纷多久起诉法院才会立案
    一、拆迁纠纷多久起诉法院才会立案?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拆迁纠纷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三、发生拆迁纠纷申请强拆的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
    2023-04-19
    9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规定的具体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规定如下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
    • 征地拆迁案件最高法院官司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定如下:为依法正确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维护公共利益,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 最高院关于拆迁的法律批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5
      《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和困扰人民法院的诸多现实难题,准确贯彻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精神,体现司法改革中的“裁执分离”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 对征地拆迁最高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2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
    • 请一个高铁拆迁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一般拆迁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