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工伤保险待遇知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9:31:49 120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康复性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0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关于工伤待遇赔偿的知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1、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
    2023-06-02
    2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法律条款概述
    一、工伤保险待遇法律条款概述工伤保险待遇法律条款概述是工伤保险待遇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所要资料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申报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
    2023-07-27
    389人看过
  •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
    一、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这一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
    2023-04-06
    349人看过
  • 清远市工伤保险常见知识问答
    1、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电话(或书面)同时分别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在30日内向属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未在30天内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前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什么材料(1)按要求填写《清远市工伤认定申请表;(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或亲属关系证明、亲属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等;(3)受伤后有关病历、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2人以上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盖手指模、证人的身份证;(5)其他情形应该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法
    2023-05-11
    330人看过
  • 你知道武威工伤保险待遇吗
    武威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了解,武威市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与职工的伤残情况有关,其中,职工的伤残情况共分为四种,分别为造成一般伤害、造成伤残、造成死亡和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以下是详细的介绍。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2023-05-08
    204人看过
  • 关于深圳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热点法律知识
    深圳生育保险的待遇深圳市的生育保险是绑定在医疗保险里面的,不是一个独立的险种,严格上来讲,应该叫生育医疗保险,只要是参保了深圳市基本医疗一档或者二档的参保人,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而基本医疗三档就没有包括生育保险,而很多工厂帮员工参保的都是三档,当然对于非深户来讲,企业帮员工交一、二、三档任何一档都是合法的,有一些有生育计划的员工,可以跟企业商量一下,让企业帮忙交二档,多出来的费用从工资里面扣,这样就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了,下面有几个点要注意一下,是最多人关心的问题:1.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只要是参保了一档或者二档,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一模一样的;2.只有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只有妻子参保了才可以报销费用,丈夫不管交了多长时间的生育保险都不能给妻子使用;3.男人为什么也要交生育险,因为生育不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更多是一种社会行为。女职工生小孩是为社会生
    2023-05-05
    15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能够正常享受吗?
    一、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能够正常享受吗?是能够正常享受的。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二、工伤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2、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
    2023-06-16
    417人看过
  • 农民工养老保险知识知多少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一)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二)具有农村居民户口;(三)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二、农民工养老保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可不可以补缴实施以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答:农民工养老保险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能补缴实施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三、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手续,是由个人办理还是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四、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哪些资料?答:农民工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外,还应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无法提供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的,应按规定作出书面承诺。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谁缴纳?答:由用人单位和
    2023-02-21
    69人看过
  • 2024年扬州工伤保险待遇上调多少
    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调整了2018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项目分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18年7月1日达到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5元、35元、45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3%。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扬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4元的50%、40%、30%,对应
    2024-04-03
    15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网友提问: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单位上有员工因工受伤,那么单位应该支付多少?是按用了多少就报多少?还是按一定的比例报销?律师答复:参考如下: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
    2023-05-31
    151人看过
  • 购房常识知多少
    使用权房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公房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廉租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私房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共同共有房产共同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开间住宅设计中,住宅的宽度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
    2023-06-13
    474人看过
  • 宁津县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须知
    一、工伤保险支付项目(1)工伤医疗费(合理费用不限额);(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3)生活护理费;(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7)丧葬补助金;(8)供养亲属抚恤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10)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鉴定费;(11)职业康复费;(12)辅助器具费;(13)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二、工伤待遇报销程序1.医疗登记:职工发生工伤就医治疗、转外、复查、二次治疗等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2.定点医院:县内有县医院、中医院、阳光门诊(手足外科医院);转外须报工伤保险处审批,未登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工伤待遇。3.待遇报销:(1)普通工伤:须提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工伤认定书、就医原始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均须盖红章)、医疗费用
    2023-05-05
    488人看过
  • 法律有限制工伤保险待遇时效吗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2023-04-01
    178人看过
  • 工伤保险概念和常识
    通过工伤法律咨询可以了解到何为工伤?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职业伤害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职业伤害是由生产工作环境中的不安全或危险因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最初工伤不包括职业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将职业病纳入工伤范畴。何为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在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因工伤死亡的,对其遗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对工伤保险有哪些政策规定?建国初期,我国政府于195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对实施范围、工伤认定、职业病、工伤鉴定、待遇项目和标准等作了规定。1958、1978年对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党的14届3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普遍建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工伤
    2023-05-03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常德2075工伤待遇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0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
    • 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待遇是怎样的知识拓展一、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工伤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 工伤保险待遇年龄限制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2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保险,更主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伤残和死亡过程都能进行保障。工伤保险不仅对被保险人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生活待遇等有包装,同
    • 工伤保险分为几类待遇多少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一至四级工伤
    • 想知道黔东南工伤保险待遇是哪些待遇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