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束,保全措施怎么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9:00:49 382 人看过

一、案件结束,保全措施怎么解除

案件结束,转入执行程序,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二、申请财产保全后房产公司破产的解决办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认为必要时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如何解除
    一、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如何解除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就应当当然解除,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在相关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未依据上述规定解除保全的,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以径行作出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所有保全措施的裁定。二、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如何保全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在破产清算时,债权人是不能申请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三、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
    2023-06-06
    182人看过
  • 二审结束财产保全就解除了吗
    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解除房屋的查封。不会自动解除保全,也不需要其他程序。一、起诉货款不还的程序和费用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1,写好起诉状。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一般情况下,在起诉的同时,最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能解冻其中一张吗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2023-02-08
    343人看过
  • 案件结束失信多长时间解除
    一、案件结束失信多长时间解除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
    2023-06-06
    257人看过
  •  合同纠纷解决策略: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解除保全的方法有:1. 如果申请人自愿提出解除保全申请,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撤诉并经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法院将及时采取解除保全措施。2. 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并且法院认为符合条件,法院也会在一定时间内解除保全措施。3. 如果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诉讼,并且法院认为可以解除保全,法院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解除保全措施。申请解除保全的方法有哪些?1.如果申请人自愿提出解除保全申请,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撤诉并经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法院将及时采取解除保全措施。2.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并且法院认为符合条件,法院也会在一定时间内解除保全措施。3.如果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诉讼,并且法院认为可以解除保全,法院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解除保全措施。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
    2023-09-24
    366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2、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法院据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财产保全裁定的;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6、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期限届满,而人民法院有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相关法律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解除保全的情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
    2023-04-15
    191人看过
  • 缓刑结束后怎么解除
    一、缓刑结束后怎么办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缓刑期间要注意: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
    2023-04-01
    101人看过
  • 诉讼保全反担保申请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
    2023-06-14
    122人看过
  • 案件结束,诉讼保全是否应终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件结束后诉讼保全措施不应终止,保全终止的情形包括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等。《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一)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二)部分保全,即因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即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财产保全分为哪几种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023-06-25
    257人看过
  •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有几种
    一、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有几种财产保全后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二、财产保全的作用有哪些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三、财产保全多久可以解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前申请
    2024-01-07
    266人看过
  • 移交案件需要解除强制措施吗
    在行政违法行为触及到了刑事犯罪的范畴,当行政执法机构决定将事件移交至司法机关处理之时,需对涉案之资产采取强制性措施。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将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的财物悉数逐一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置,而且不能解除这些强制性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4-05-12
    63人看过
  • 银行卡解除冻结是否代表案件结束了?
    银行账户冻结的期限是6个月,6个月后,账户一般会自动解冻。而如果在此期间,履行了法院判决,法院会向银行开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接到通知书后,就会将账户解冻。所以什么时候可以解冻,需根据法院什么时候给银行传递协助执行通知书而决定。银行卡解冻需要多久银行卡要解冻取决于你是什么原因被冻结的,另外解冻方式的不同,需要的时间周期也不一样。如果你是因为银行卡输入密码次数过多被冻结,可以持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银行柜台办理解冻,基本当下就可以解冻成功。如果需要申请解冻可以电联银行全国统一热线进行解冻,审核无问题后解冻周期是7天以内;如果你是因为经济问题而被法院或其政府机关被冻结的,那么需要向银行递交事情已处理完毕结果单,但是何时解冻需根据银行实际处理情况而定。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
    2023-07-05
    452人看过
  • 海关在什么情况下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海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费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一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
    2023-03-16
    357人看过
  • 调解结案解除保全指的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因此有人认为,既然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那么调解结案后财产保全的裁定不应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因此有人认为,既然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那么调解结案后财产保全的裁定不应解除。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或使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的依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性措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由法院决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可见法律已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效力
    2023-03-16
    278人看过
  • 财产保全措施会因为反担保而解除吗
    能否解除需要分情况处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第十七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同时提出先行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
    2023-06-15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解除保全措施裁定书怎样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6
      关于解除保全措施裁定书,××××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写明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
    • 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0
      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延长的应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 请问: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8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因反担保能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5
      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是不是案件结束了,还会被审查到案件结束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当事人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并不一定表示所涉及的案件已经结束的。取保候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最后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情形主要有二种:1、可能是因为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撤销刑事立案,从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2、也有可能是因为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审,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