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21:58:45 80 人看过

一、仲裁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仲裁的区别在于: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2.强制执行是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二、仲裁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一般可以强制执行。因为仲裁裁决自签署的那一刻开始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仲裁裁决所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三、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仲裁裁决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执 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执行判决和执行裁决的区别
    一、执行判决和执行裁决的区别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判决与执行裁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区别在于:1.执行判决,简而言之,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采取强制措施,使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的司法行为。2.执行裁决,则是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就程序性问题或某些实体争议作出的裁定,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3.执行判决针对的是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而执行裁决则更多关注于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处理。二、执行判决与执行裁决的区别为了进一步明确两者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1.在内容上,执行判决直接关联于民事判决书中的权利义务,是对其的强制执行;而执行裁决则是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性事项或特定实体争议进行裁决。2.在目的上,执行判决旨在实现判决书所确定的权益;而执行裁决则是为了保障执行程序的顺畅进行,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障碍。3.从法律效力上看,两者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2024-08-18
    1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一、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为: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2.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2年。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则另一方可在二年的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一般应在六个月内依法予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二、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要交钱吗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有费用。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交费,由
    2023-08-07
    10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不履行和不执行有区别吗?
    一、劳动仲裁裁决不履行和不执行有区别吗?(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什么?1、书证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书、遗嘱、票据等。相对于其他证据种类,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2024-01-10
    63人看过
  • 涉外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问题
    由于涉外仲裁裁决是基于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仲裁协议的约束,将纠纷提交仲裁而产生的,所以,对于具有终局效力的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就带来了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涉外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构,这决定它对仲裁裁决这一法律文书没有执行的权力,对裁决的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因此,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时候,对方当事人只能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按照裁决所确定的内容予以执行的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6-12
    368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区别是什么?(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四)法定理由不同《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
    2023-04-13
    26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区别
    1.决定主体并且执行主体不同:前者只有法院作出,后者既有法院又有行政机关作出;2.执行依据不同:前者包括法院的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后者则包括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行政机关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命令书等;3.授权法律不同:前者是民事诉讼法,后者是行政诉讼法;4.目的结果不同:前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者目的是强制义务人履行行政法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5.执行对象不同:前者的执行对象多为财产权,后者的执行对象既有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6.申请主体不同:前者多为民法中的债权人,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也可以不申请就执行7.可否和解不同:前者在强制执行中可以和解,后者在强制执行中一般不得和解;8.可否救济不同:前者多为终审判决的执行,一般不会有救济渠道,后者在强制执行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期间
    2023-07-31
    176人看过
  • 强制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执行结果和效果
    执行通知书的意思就是告诉被执行人,该案件对方当事人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的话,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通知,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给被执行人发的通知,主要目的是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自觉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裁定是对执行措施所发的文书,有执行措施必有执行裁定,比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划扣、裁定赔偿等等。民事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2023-07-06
    131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强制执行仲裁协议规定
    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中止诉讼程序后,是否有权命令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或者强制执行仲裁协议,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此,《纽约公约》中的相关规定是命当事人提交仲裁(referthepartiestoarbitration)。但对于该项规定究竟是否含有法院命令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意思,各国在立法和实践中并未形成一致的理解。实践中,一些国家的法院一般不作出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命令。它们认为,《纽约公约》中的规定仅有要求法院命令中止诉讼程序的意思,而没有关于法院可以命令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的意思,并将这一理解纳入其仲裁立法中。例如,1981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1458条就没有采用《纽约公约》中的措词,而是只明确规定中止诉讼程序,法院应宣布无权受理。1998年《德国民事诉讼法典》第1032条第1款亦仅规定了法院应以不可受理为由驳回起诉,即法院仅可决定中止诉讼程序,而不能命令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相比之下,
    2023-06-11
    159人看过
  • 执行异议和强制执行主要区别是什么?
    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执行异议的事由:对于执行命令不服;对于执行的措施方法不服;执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其他侵害利益的事由。第一、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第二、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第三、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第四、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第五、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一、法院对执行异议立案程序1.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执行当事人或继受人、执行当事人之外的利害关系人。2.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人民法院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法院
    2023-06-20
    52人看过
  • 仲裁裁定和裁决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裁定和裁决的区别仲裁裁定和裁决的区别如下:1.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2.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3.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仲裁除由仲裁庭作出的情形之外,亦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情形。4.确定性不同,裁决是终局性、是不可更改的;仲裁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更改的。5.监督机制不一样。裁决,实行是审判监督。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是属于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仲裁的监督可能是仲裁机构的权力机关或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仲裁机构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自律性的。二、劳动仲裁有什么条件劳动仲裁有的条件如下: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4.申
    2023-02-25
    141人看过
  • 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
    法律综合知识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关度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法院是可以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执行的,但是应该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该债务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产生的,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进行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
    2024-05-14
    266人看过
  • 仲裁后几天能强制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后几天能强制执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仲裁如何强制执行对仲裁裁决执行方式是,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
    2024-01-12
    117人看过
  • 仲裁完,强制执行怎么做
    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对于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步骤:首先是【审查立案】环节,当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书时,会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阅,并评价该申请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也需要核实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完整,内容是否清晰明了,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实际执行能力等关键问题。接下来将会进入到【通知履行】阶段,人民法院会向义务人发出正式通知,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法定的义务,如果逾期不履行,将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紧接着要做的就是【准备强制执行】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文书的起草和签署、法律文件的整理与装订等事项,以确保后续强制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最后是【实行强制执行】,这是整个执行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实质性的环节,只要法院裁定下达,强制执行就能够依法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
    2024-05-21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仲裁是谁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是否能够强制执行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9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
    • 劳动仲裁和强制劳动仲裁的概念及其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26
      劳动仲裁和强制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劳动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逾期不能结束的
    • 强制执行仲裁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强制执行。 1、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2、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第三、最高人
    • 行政强制执行和城管扣押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蔓延,使人和物保持一定状态。 3、起因不同。引起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义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引起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既可能是行为,也可能是某种状态或事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何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