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二、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三、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
(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企业裁员补偿金如何支付
1、公司裁员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2、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最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有何变化
267人看过
-
上海:企业海关税费可担保支付
231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
95人看过
-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的招聘规定
98人看过
-
青海进出口企业可网上支付海关税费
240人看过
-
企业海外投资规定
400人看过
裁员补偿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经济补偿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更多>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2003年) 沪劳保综发(2003)2号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
-
关于企业工资支付与支付周期的法律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工资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但是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月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具体支付工资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
-
期间薪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根据【2006】《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及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
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企业应如何支付企业员工工资支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里所说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该是指前后两个工资发放日之间的时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
-
苏州市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1.持有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交纳标准为:一级以上(含一级)建筑业企业为40万元;二级建筑业企业为30万元;三级建筑业企业为20万元。 2.持有单项《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按合同额大小的不同交纳,其标准为:合同额小于500万元的交纳20万元;合同额大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交纳30万元;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小于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