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概念类型及处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7:32:24 183 人看过

累犯可以分为: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

累犯处罚原则为从重处罚。

《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果是自认为犯罪已经不能继续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认为犯罪还能继续但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二、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
    2023-06-04
    221人看过
  •  累犯判定原则概述
    累犯的分类及适用条件。一般累犯的适用条件包括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罪在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特殊累犯的适用条件包括前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罪在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后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任何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具体适用条件如下:一般累犯:1.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3.后罪在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4.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累犯规定。特殊累犯:1.前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3.后罪在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
    2023-08-28
    390人看过
  • 偷税罪的概念及量刑原则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偷税罪如何处罚对偷税罪的处罚:一、纳税人偷税额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不到百分之三十,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到十万元的,或两年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偷税且偷税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偷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按上述规定刑种、刑度进行处罚。三、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偷税行为,但
    2023-07-16
    192人看过
  • 劳动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概念: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基本原则:1、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是我国宪法总纲第六条规定。这一原则体现生产和分配的统一,具有丰富的内涵。2、保护劳动者原则保护劳动者原则是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一系列规定体现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宗明义,在第一条中就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
    2023-04-12
    155人看过
  • 罚金的概念和裁量原则
    从法律性质上讲,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而非经济制裁、民事制裁或行政处罚。当今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一般均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四大类。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由于罚金是刑罚种类中的一种,它只能由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适用。由于罚金刑以剥夺犯罪人的金钱为内容,所以,它只能适用于经济犯罪和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对少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也可以适用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的裁量应遵循什么原则罚金的裁量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量刑的一般原则,即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2023-08-18
    288人看过
  • 合同形式的概念及其原则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或者手段。简言之,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外在形式。《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这是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一般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的选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形式自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最高法院民法研究室认为,我国《民法典》与世界各国合同的通例相一致,对合同形式采取了从宽态度,尽可能促成合同成立,尽可能促成合同有效,尽可能减少因为合同形式的缺陷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无效的现象。一、合同没有预付款有效吗合同已经签署,合同即在合同协定的日期生效,对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没有支付预付款的,属于违约行为。签合同后,合同有效期为协定的日期。也就是说合同只要没有违反生效的要件,那合同就是有效
    2023-03-12
    69人看过
  • 累犯处罚原则的基本要求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特殊累犯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怎么处罚?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对于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3-08-15
    66人看过
  • 户籍类型的概念
    户籍类型是什么意思:户口类型一般情况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非农业户口里户口类型又分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和空挂户口,现在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改革,以后户口就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或者说以后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将没有太大的区别。计划经济时代户口类型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的户口类型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两种户口类型区别几乎没有了。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户口类型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户口类型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户口类型基本上没有区别。户口类型的意思是什么?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
    2023-07-17
    24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概念及类型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概念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有五种:1、复议选择型――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的原则。凡是属于复议范围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其他类型的,均应认为属于此种。2、复议选择兼终局型――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复议后不得提起诉讼。包括:《中国公民处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法》。3、复议前置型――《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
    2023-06-06
    271人看过
  • 房屋权属证书的概念及类型
    本文介绍房屋权属证书的概念和类型,房屋权属证书都有哪些?以下详细介绍。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一、房屋他项权利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1、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2、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
    2023-04-10
    414人看过
  • 特别累犯的概念界定及其种类划分问题
    本文介绍了特别累犯的概念界定及其种类划分问题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在刑法学界,特别累犯概念的界定主要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观点。在刑法学界,特别累犯概念的界定主要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观点:(1)广义特别累犯说,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再次犯罪多次构成累犯的,以及构成累犯的前后两罪为相同或者类似之罪的犯罪分子。{2}也有观点认为,特别累犯是指刑法总则不设累犯制度的一般规定,仅规定屡犯同一罪或某种不特定罪,在分则条文中规定加重处罚。{3}此种观点中的类似之罪与某种不特定罪,使得构成特别累犯前后两罪的范围较为宽泛,难免有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之嫌。(2)狭义特别累犯说,又称同种累犯说,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又再犯此一定之罪或同类之罪。也就是说,除再犯某种特定之罪者外,其他不构成特别累犯。{4}按照此种观点,特别累犯前后两罪的范围限定于一定之罪与同类之罪,使得构成特别累犯前后两罪的范围得到有效控制,避免扩大特别累犯
    2023-06-11
    177人看过
  • 特别累犯的概念和分类详解
    界定特别累犯如下:前罪与后罪在性质上相同或触犯同一罪名的累犯,前后两罪是故意犯罪,并且在性质上相同或触犯同一罪名,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间。其种类的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特别累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特别累犯的概念是怎么界定特别累犯,是指年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刑法总则不设累犯制度的一般规定,仅规定屡犯同一罪或某种不特定罪,在分则条文中规定加重处罚。《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023-07-06
    226人看过
  •  单位犯罪量刑原则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单位犯罪量刑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2. 各共同犯罪人按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单位犯罪采取两罚制。2. 各共同犯罪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一处罚制度。单位犯罪量刑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2.各共同犯罪人按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单位犯罪采取两罚制。在两种罚款制度中,单位被判处罚金,罚采用无限罚款制度,即罚金金额未规定;2、单位犯罪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一处罚制度,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3、适用单位犯罪处罚。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单 位 犯 罪 量 刑 原 则 是 什 么 ?单位犯罪在刑法中采取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
    2023-09-22
    186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概念、原则和分类
    (一)概念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承担赔偿的权利。1、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2、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二)国家赔偿的原则1、违法归责原则:即国家只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3、4、17、38条)2、结果归责原则:如果错误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错误执行刑罚被后来的裁判改正,只要公民因此而受到损害,国家就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问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国家赔偿法》第17、18条)(三)国家赔偿的分类1、行政赔偿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的侵权行为产生。2、刑事
    2023-04-24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地域管辖的概念及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地域管辖的概念及原则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职责分工。地域管辖则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从横向上解决刑事案件应由同一级人民法院中的哪一个法院负责第一审审判的问题。我国地域管辖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在确
    • 法定共同债务的概念及类型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债务即为共同债务。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按照债务形成的原因可以将共同债务分成债权型共同债务、合同型共同债务、家庭型共同债务。 1、侵
    • 简述XX及力的概念及其适用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
    • 关于累犯的概念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5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 犯罪未遂的概念跟处罚原则是该怎样的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7
      《》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