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开展什么保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30:32 485 人看过

支持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开展互助合作保险。建立一个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业保险在其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在保障农业产业安全、稳定农民收入、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改善农村社会治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农业保险都可作为重要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政策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其次,在金融要素进入乡村的过程中,农业保险能够帮助解决农业信贷、农业担保等多方面临的底层风险架构问题。

一、农民粮食补贴什么时间发放

粮食补贴的发放时间与作物的成熟时间直接相关。一般来说,粮食成熟较早的华中地区发放时间为3月至5月,粮食成熟较晚的华东地区发放时间为6月。确定最晚发放时间为6月底。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从资金投入、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灾害救助等方面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国家现在扶持推广的项目有哪些?

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社区服务、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等面向居民生活的服务业;2、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3、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等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业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4、其他需支持的重点服务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业保险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占有农村土地并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吗
    《民法典》明确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一、私自转让承包土地有效吗?私自转让承包的土地的,只要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该转让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土地后,可以自主决定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是可以私自转让的,只要未违反强制性规定,这个转让行为是有效的。二、流转和租赁的区别流转包括租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根据上述规定,流转和租赁的区别是,租赁只是流转的一种,土地流转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其余方式。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
    2023-04-04
    76人看过
  • "支持农村发展的政策"
    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系统管理对象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信息,其他大学生基层服务人员信息不属于本系统管理范围。家里有案底可以考三支一扶吗可以报考,但有可能会影响政审。三支一扶参照公务员审查,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
    2023-07-15
    142人看过
  • 农业财政支持
    农产品流通
    1、种养结合与轮作的农户为了保护土壤的肥力,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提倡种养循环以及种植与农牧的结合,例如粮豆轮作的补贴面积为一千万亩。粮改饲试点已扩大到四百多个县。2、种植者目前的农业补贴包括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补以及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这三项合并成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用意就是为了促进我国的耕地保持以及粮食产业的规模经营。以前都是补给土地拥有者,以后则会补给种植者,也就是说补给种地的人。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合作社等。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者国家对京津冀和东北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亩地25元。4、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经营者目前我国正在推动五十一个奶牛、肉牛、生猪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整县试点。5、购置农机的经营者国家鼓励机械化生产,无论什么机械,只要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以及绿色化发展,国家都会支持,并且也给予补贴6、开展深松整地的经营者目前这项补贴主要针对东北和华北
    2023-07-05
    107人看过
  • 国家支持农田复耕发展
    征地补偿协议
    对于土地复耕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32和34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另外,由社会投资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耕地指标,市、县政府可以出资购买指标。以广东省为例,在拍卖指标价款中按规定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后的净收益,按5%、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农田征收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
    2023-07-18
    261人看过
  •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有利于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定依据;有利于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抵押、担保的权利,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
    2023-05-05
    150人看过
  • 商业保险经营主体需要有什么条件
    我国《保险法》第68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商业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1.初步申请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我国《保险法》第70条规定: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二)设立申
    2023-03-31
    112人看过
  • 安徽省财政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惠农补贴政策
    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及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待遇。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在乡镇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住院的政策性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0%、75%,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继续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当地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保险再报销。自2017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建立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2023-07-12
    358人看过
  • 农业经营体制的新形式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市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无疑是迎来了崭新的机遇期。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对照条例的新规定,展开新一轮的规范化建设,掀起新一轮的合作高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开始步入规范和提高并重的新阶段。为了更好地指导工作,大家对条例的立法意图和精神实质务必要进行认真学习和仔细体会。第一,深刻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定义一直存在着争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首次以法律形式系统明确地进行了概括。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个定义解决了什么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明确地揭示了以下一些内容:一是规定法律的调整范围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客体限于
    2023-06-07
    375人看过
  • 天津工商商标富农保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正由繁华城区工厂车间向全市农村田间地头延伸。纵观国内外市场,知名农产品一旦注册商标,并广泛宣传,取得品牌“护身符”就会备受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是提高农民收入,使之致富奔小康的快速通道。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模经济,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地理标志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特有品质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成为一种需要受法律保护的独特资源。这种独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一旦与产品相结合,能够有效地提升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地理标志和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
    2023-06-05
    92人看过
  • 什么可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我国全面推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那么农户在耕地内种植果树、茶叶、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栽种苗木、花卉、景观树等林木是否可以申领补贴呢?据湖北农业厅资料显示,按照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规定的,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无论是耕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均可申领补贴。问:设施农业用地如何界定?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设施农用地的范围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这些农用地,经营者在建设之前已与乡镇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人签订了用地协议,并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问:长年抛荒的耕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由哪个部门认定?抛荒,指荒废;荒-疏;已垦田地因天灾人祸等未继续耕种而任其荒芜,而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保
    2023-05-04
    93人看过
  • 全国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9月7日,中国保监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共同召开全国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验交流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关要求,促进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项某某指出,近年来,中国保监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贷款保证保险、贸易信用保险的发展,创新投资方式投资小微企业股权,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5年6月底,已有14个省市以政府名义出台小贷险业务的指导性文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小贷险)试点地区从最初的少数几个省市扩大到全国25个省市,73个地市级(区)。地方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推出贷款贴息、利率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创新组织形式,整合信息资源,搭建了金融保险服务小微企业的平台和机制。保险机构结合各地实际,拓展服务领域,开发个性化保险产品满足小微企业需求,降低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放大了财政资金的杠杆
    2023-04-23
    200人看过
  • 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建筑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
    2023-06-09
    358人看过
  • 创新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科技成为农业生产力决定性要素的背景下,农业知识创新、传播与应用等各环节之间的紧密衔接和循环运行构成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模式。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知识创造能力是决定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十一五”期间,我国提交的农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8.03%,其中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8.14%,分别比“十五”期间高出了4.35%和3.99%。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加4.89%和29.16%,分别是“十五”期间的1.72倍和4.29倍。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快速增强,为粮食七连增和农业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力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国的有效品种权拥有量只相当于美国的10.8%,日本的26.6%、荷兰的45.7%。在全球农业生物技术专利申请中,我国约占2.5%。其中,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
    2023-06-05
    403人看过
  • 农民工社保体系长远发展
    什么是社保?什么是农民工社保?社会保险(SocialIns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农民工社保体系有了长足发展:3月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前夕,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界别,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教授。孙教授虽然是今年的新任委员,但她此前曾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她就为呼吁建立农民工社保体系,提升全民的社保基金统筹层次等民生问题而奔走疾呼。在本次两会期间,孙教授依然延续着自己长
    2023-05-01
    21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赔偿保险。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 畜禽饲养、水产养殖、捕捞(渔业)... 更多>

    #农业保险
    相关咨询
    • 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0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收后,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征地面积或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安排一定比例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或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村级留用地、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当地政府为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村级留用地的,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用
    • 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登记发证工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
    • 成立农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农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1、农作物、蔬菜、水果、苗木的种植及销售;林木、花卉种植;农业科技技术咨询服务;农产品展示;农业观光;水果、蔬菜的种植及采摘;食品的加工;农业技术咨询。 2、养殖方面的经营范围有农药、农副产品、日用百货、营林机械、普通机械、环保机械的销售;化肥、薄膜的零售、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国内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有农林喷灌、滴灌技术服务、农林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服务;技术方面有
    • 什么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谁,商业保险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9
      商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组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
    • 取消农业非农业有什么用?...户口取消农业非农业有什么用?展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展开全部我感觉没什么实际的区别,主要就是土地使用权上和国家签的合同一样,非农户口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