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20:30:46 303 人看过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人。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有时,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揽人负责部分辅助材料。其特点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收取的报酬基本为加工费。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

一、定制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承揽合同中,定做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4、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7、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8、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定作人对承担人就图纸或者技术要求等不合理提出的通知怠于答复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承揽人如何履行承揽合同

1、按约定完成工作。

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

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

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4、接受监督检查。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承揽人对已交付工作成果的隐蔽瑕疵及该瑕疵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交付的工作成果有隐蔽瑕疵,验收时用通常方法或约定的方法不能发现,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损害的,承揽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承揽合同和加工合同的区别及其影响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并接受承揽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的人。承揽人和定作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有时,定作人提供大部分原材料,由承揽人负责部分辅助材料。其特点为定作人提供全部或大部分原材料,承揽人收取的报酬基本为加工费。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概念雇佣合同,是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或其他劳务活动,雇员获得劳务报酬,雇主获得雇员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2023-07-04
    106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关系当中主要有以下方面的不同:1.合同目的不同。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要取得的是出卖物的所有权。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要取得的主要是承揽人的工作。2.合同对标的物的特定性要求不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的标的物;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的特定性是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交付;而承揽合同中则并不一定必须要求承揽人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4.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承揽人的工作,而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则无此权利。5.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不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二、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加工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加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
    2023-05-03
    149人看过
  • 承揽加工合同包括原合同吗
    是的。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吗(一)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
    2023-08-02
    90人看过
  • 区别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意义
    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二者的合同标的不同,而且履行方式不同,具体而言即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法律关系不同。因此对于二者的规制和处理,应该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甄别。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为聘用合同二者是并列关系。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二、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区别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标的内容。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本
    2023-03-04
    246人看过
  • 定作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区别有哪些
    二者的区别: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4-05-09
    60人看过
  • 技术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
    一、技术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技术服务合同与承揽合同在性质上存在显著的区别。1.技术服务合同的核心目的在于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这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专业科技知识的传递和转移。2.承揽合同的目的则更加广泛,主要满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需求。承揽人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合同双方并没有传递专业技术知识的明确意愿。3.承揽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它要求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则支付相应的报酬。4.承揽合同的主要特征是承揽人独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同时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二、交付工作成果与技术知识传递在技术服务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与技术知识的传递是相辅相成的。技术服务的目的在于解决技术问题,这通常涉及到专业科技知识的应用。因此,在技术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仅需要交付具体的工作成果,还需要伴随技术知识的传递和转移
    2024-02-10
    313人看过
  • 如何区别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区别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定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2保管合同与承揽合同都是将标的物置于对方(保管人、承揽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但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对标的物不得利用、加工或改造;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标的物利用、加工或改造。
    2023-06-09
    348人看过
  • 设备租赁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
    一、设备租赁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的协议,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它们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承揽合同并不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而是承揽人自己使用租赁物完成定做人交予的特殊工作,这种特殊工作往往对定做人提出了特殊的技术要求。二、租赁合同纠纷能要求租赁利息吗租赁合同纠纷是否能要求租赁利息,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就可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
    2023-05-06
    54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主体的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等。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保管义务和保密义务。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最关键的区别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1
    2022-07-03
    237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等。承揽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时间。一、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4.合同内容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5.合同解除
    2022-06-28
    296人看过
  • 买卖和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范围是什么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然而双务合同总的概括,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1
    2023-03-07
    3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2.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哪些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
    2023-06-27
    384人看过
  • 加工合同关系与承揽合同关系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一、加工承揽合同的起诉期限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对于其起诉期限,一般都是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二、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有哪些种类?承揽合同是一种合同类型,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3-03-12
    204人看过
  • 承包承揽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3、其他的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4-04-21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雇佣与承揽的区别 雇佣一般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应看:(1)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2)雇员是否获得报酬;(3)雇员是否以提供劳务为内容;(4)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承揽合同履
    • 保管合同与赠与合同和承揽合同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劳动合同不适用,其他是适用的。如果满意,臂之力。
    • 承包承揽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啥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8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3、其他的不同。
    • 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6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加工承揽合同包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7
      管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加工承揽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