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债务性质具体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35:51 209 人看过

离婚夫妻的债务性质认定的标准:

1、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一、分居后还贷怎么办

分居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应当由其个人偿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如何还贷款?

该贷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那么离婚后由债务人自己偿还。

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婚内男方借的钱怎么办

如果该借款女方知情并且签字或者女方没有签字但是该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婚内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或未经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或者该借款不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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