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陈某1997年7月大学毕业,被一家电脑公司招聘至门下,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
1998年初,公司将陈某送到国内某著名高校深造,以提高其技术研发能力。半年后,陈某回到公司,被任命为技术主管,主管公司对客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一项新产品的研发。1999年,公司的新产品顺利推出,很受市场欢迎,为企业新增不少利润。在新产品的研发中,陈某不但显示出良好的研究能力,而且显露了他在产品的整体策划,市场推广方面的才能。为了进一步提高陈某的业务水平,为公司培养一位技术和业务骨干,2000年,公司再次将陈某派出培训,2001年初,陈某回到公司,出任研发经理,成为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者。
2001年7月,陈某与公司的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与陈某续签4年合同,陈某不同意,并要求公司为他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公司提出,若陈某不续签合同,必须支付公司3万元培训费,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双方争执不下,陈某便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庭。
公司认为,陈某之所以能在短短的4年内有今日的成就,完全是由于公司的大力提拔和帮助;而且送陈某去学习,影响了公司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现在他翅膀硬了,想飞走,必须赔偿公司的损失;两次送陈某带薪培训,公司支付了很高的费用,陈某现在离开公司,至少要赔偿公司的这些培训费用。
陈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劳动关系自动终止,自己有重新选择职业的权利和自由,公司应当为自己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的手续;参加培训是公司主动提出的,参加培训也是工作的需要。况且自己已经为公司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产生的收益远远要大于公司支付的这些培训费用,因此自己不应再赔偿公司的培训费。
劳动争议仲裁庭经审理查明,陈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1年7月到期,到期后陈某未再与公司签订合同,现陈某已与另一家单位达成合作协议;陈某与该公司的合同中未约定有关培训费的承担事项。仲裁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陈某不愿与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原公司不应通过不办理手续等手段强迫陈某签订。《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是其应尽的义务,该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而不应由劳动者支付。仲裁庭最后裁决:该公司的要求不能成立,必须为陈某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评析该类案件在现实中经常发生,这与企业对《劳动法》具体规定的了解不足和对职工的权益缺少认识有关。
一、对职工进行培训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和第六十六条到第六十九条的具体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并支付培训费不仅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对现代企业来说,职工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关心和促进职工的进步和成长,职工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经济价值,企业享受了这些利益,就应当为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服务。对职工进行培训以促其发展,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也是必不可少的。就本案来看,陈某从培训结束到离开该公司,服务时间也达到半年以上,其创造的价值实际已经超过公司的培训费支出。从经济角度看,公司也不应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当然,即使陈某没有创造出这些价值,由于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企业的义务,在公司和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就培训费的支付作出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也不能要求陈某赔偿培训费。
二、公司不能强制陈某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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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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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满不续签要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公司出资委托第三方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应是专业技能的培训),并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的话,一般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 如果双方签订培训协议而员工在服务期满钱离职的话,公司是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的,一般情况下具体赔偿以实际培训出资为主,员工只赔偿服务期剩余期限对应的金额。 如果培训协议有具体约定的话,约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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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培训费是否要交?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1我是一名船员,与某国企远洋公司签有五年的合同,马上合同到期,在职期间经过公司的培训并发有相关的国家认可的证书,但证书的有效期限长于我的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在合同到期时,1)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给公司;2)证书是否该我所有(证书皆为我本人的名字办理);3)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以劳动合同为准还是以公司给我培训的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国家的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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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不是需要赔偿培训费,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3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在培训前未签订其他时间条款的协议,就可以不赔偿培训费; 但有接受培训必须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几年内不准予离职的话,则需要赔偿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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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给培训费合理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8合同期未满离职扣培训费合理,只要不超过培训总额即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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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赔偿应当支付培训费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0劳动合同没到期违约金培训费一般是需要支付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提供培训或者支付劳动者各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路费食宿等费用,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