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案件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34:39 232 人看过

一、涉毒案件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一)从主观方面着手,有反映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或主观恶性较小的情节:

1、坦白。

2、有立功表现。在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时被告人指认了地点,虽不构成立功,但对抓捕起到一定作用;

3、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4、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毒品。

5、初犯、偶犯。

6、犯罪未遂。

7、受指使、雇佣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不能排除被告人系受指使、雇佣进行毒品犯罪。

8、存在以贩养吸的情节;

9、为获取少量报酬受人指使而参与毒品犯罪,地位相对较轻。

10、在同案人中被告人的供述最稳定,对定案起重要作用;

二)从案件的细节进行辩护

1、涉案毒品未作含量鉴定;毒品净度不高。

2、涉案毒品数量虽然巨大,但为液体。

3、毒品未流入社会,被公安机关全部缴获,实际处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以及特情介入的案件,公安机关的线人首先提出毒品交易,被告人决定处罚时应作为酌定从轻的情节予以体现;存在诱惑侦查的情况。

4、毒品尚未交易成功,所购毒品未实际交付给购买人。

二、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贩毒判刑情况如下: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一般都是那些初出茅庐,从来没有代理过涉毒案件的辩护人,在接到一起涉毒案件之后会不知道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其实涉毒案件的辩护要点并不是法律规定好了,律师照着抄就行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体现不出我们在刑事案件当中请律师的价值和意义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
    2023-06-03
    222人看过
  • 贩毒无罪辩护的要点有哪些
    现在毒品案件中,涉及到软性毒品的案件日益增加。不管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还是软性毒品,首先要清楚毒品成分,然后再确定含量,对于很明显的混合毒品,一定要申请成分或含量鉴定。同时对于软性毒品,要注意将软性毒品的数量折算成海洛因的数量以便正确估计判决的刑期。一、有关毒品罪名的辩护毒品犯罪主要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三百五十条规定的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不同的法条所规定罪名之间的量刑有
    2023-03-24
    257人看过
  •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说服法官,选准角度,换位思考,要教会被告人说话,另外律师本人也要深挖证据。在替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律师选好辩护的角度是非常关键的。一、可以不请律师自己辩护吗犯罪嫌疑人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自己辩护,《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自我辩护权。除了自己辩护之外,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包括律师,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亲朋好友,要求是这些人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可是,自我辩护的局限性是很大的。二、辩护人需要注意的辩护事项(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四)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五)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
    2023-04-10
    130人看过
  • 刑事辩护词抢劫案辩护要点有哪些
    1、罪名定性中几个重要情形应该注意(1)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是为了讨取合法债务对他人进行拳打脚踢,被告人只是用不合法的方式取得自己的款项,其不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抢劫罪。(2)客观上不具有当场性。抢劫罪要求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取得财物。(3)具有成立转化型抢劫罪的表象,但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2、量刑从轻、减轻的几个情形应该注意(1)有自首情节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2)有立功表现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3)犯罪未遂的。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
    2023-03-03
    398人看过
  •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2、有关物品、信件;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
    2023-04-16
    376人看过
  •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辩护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2、有关物品、信件;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
    2023-06-03
    21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投毒案无罪辩护要点是哪些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少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律师对无罪辩护“畏之如虎”,不敢作为,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洞察到无罪辩护的秘密,没有掌握正确的无罪辩护方法。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不仅要敢于辩护,更要善于辩护。无罪辩护是一把双刃剑,善于驾驭是关键:用之得当,则事半功倍,促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用之不当,则两败俱伤,赔了银子又折兵,导致案件“烂尾”。 首先,从我们无罪辩护的司法实务效果来看,得出的规律是:以事实、证
    • 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大约如下: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 辩护要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1、减轻被认定的数额2、是否有自首、坦白的情节,是否是初犯、偶犯
    •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5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说服法官,选准角度,换位思考,要教会被告人说话,另外律师本人也要深挖证据。在替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律师选好辩护的角度是非常关键的。
    • 刑事案子辩护要点主要是哪些的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刑事案子辩护要点这问题,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无罪辩护。如:轻微的过失犯罪案件(眉山市某县警察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件)、安乐死案件(陕西汉中的蒲连生医生实施的安乐死案件)、特殊的重婚案件(湖北“背夫出嫁案件”)、轻微的寻衅滋事案件、数额不大的内部盗窃案件和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等,就属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辩护律师应当选择进行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