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总公司继承,由公司负责实现债权和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法律认定
分公司是总公司经营获利之工具和手段,总公司获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总公司获取利益却不付出对应的成本,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被侵害主体之损失无法得以弥补,总公司的这种行为久之将使分公司受到其它主体的排斥,最终危及总公司自身之发展。
在实体上,应当判决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清偿责任”。其一,考虑到直接判决总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可能导致的恶果,应当明确分公司也要承担清偿责任。其二,根据《民诉法》第四十八条和《民诉法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将分公司列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分公司作为合同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参与相应的民事活动,没有理由判决“合同相对方的分公司不承担责任,合同之外非直接当事人的总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其三,虽然民诉法规定可以将分公司列为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允许其参与诉讼可能是基于便于查清案件事实的考虑,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加之《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没有理由判决由分公司独立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在程序上,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执行总公司与分公司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应当是先执行分公司占有的财产;分公司占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再考虑执行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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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谁继受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2由总公司继受分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转让后,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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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来承担?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7分公司转让后的债务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以及其他一切民事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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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1、根据民法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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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2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