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0:43:20 475 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一、附加刑包括哪些内容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具体内容如下:

1、罚金。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附加适用是指对犯罪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判处一定的附加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多少岁会被判刑

12周岁可以判刑。

1、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原则上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即可以判处刑罚。

3、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项罪名时,才可以定罪量刑。

判刑是指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处以刑事处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犯罪的形式、种类多样,各个犯罪类型也存在了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对此作了不同的处罚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比照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因未达相应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中间受过刑事处罚能做村长吗

受过刑事处罚,但尚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可以做村长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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