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犯罪在哪里上坐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2:22:53 406 人看过

在外地犯法一般会在犯罪地坐牢。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一、留在看守所服刑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在看守所服刑。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二、服刑多久才可以进监狱

剩余刑期3个月以上,应当送监狱服刑。《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三、监外执行收监是公安送还是法院通知

监外执行收监是公安通知。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收监,是指关进监狱。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犯罪在外地,该去哪里服刑?
    一般情况下,在哪里服刑由司法机关决定,罪犯没有选择权。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罪犯(如罪犯父母年事已高,无法到外地探监的),经过个人申请,监狱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输送回原籍,但这种情况较少。一般在外地犯罪会在犯罪地坐牢。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法院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移送附近监狱执行。在外地住院回本地报销去哪个单位在外地住院回本地报的销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去当地的医疗结构进行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
    2023-07-04
    204人看过
  • 公民在国外犯罪审判后去哪坐牢
    1、在国外违反当地法律就在当地坐牢,坐完牢后遣返。2、在中国犯法,逃到外国的话,遣返回国坐牢。3、如果在中国和外地都犯法的话,就是先抓到的先坐牢,在另一方坐完牢后遣返到另一方继续坐,死刑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一、在国外犯罪谁来审判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就以近日刘某
    2023-02-06
    221人看过
  • 外省犯罪可以在本省坐牢吗
    一般在外地犯罪会在犯罪地坐牢。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移送附近执行。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地域管辖范围的规定,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什么样的吗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一般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
    2023-06-23
    281人看过
  •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会在国内坐牢吗
    在外国犯罪,应当在当地服刑,期满后才可以回国。一、判死缓什么时候能出狱判死缓不一定多久能出狱,要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确定。如果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然后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存在限制: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最少需要服刑二十五年就可以出狱;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最少服刑二十年就可以出狱。二、判刑五年什么时候能出狱根据服刑期间表现,减刑或假释,2年半以后才可以办理减刑。判刑五年一般几年出狱,这个问题涉及到刑法中减刑的内容。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2023-04-10
    493人看过
  • 构成刑事犯罪已经坐牢罚金在哪里交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1、限期一次缴纳。2、限期分期缴纳。3、强制缴纳。4、随时追缴。一、罚金的特点有哪些?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
    2023-06-25
    134人看过
  • 判刑一般在哪里坐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刑后如果属于有期徒刑,执行的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如果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一、监狱如何分配犯人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监狱法》等都没有明确对判刑后如何分配监狱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除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外,其他罪犯由人民法院送往监狱进行集训,然后由各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所辖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二、有期徒刑该怎么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
    2023-03-01
    121人看过
  • 犯罪了不用坐牢在外面是什么
    犯罪了不用坐牢在外面是监外执行。所谓的监外执行就是对判了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特殊情况不将其收监而是由其社区居住地矫正机构执行。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不重,社会危险性不大,即使不在监狱执行刑罚也不会再继续犯罪。其次就是这些犯罪分子有特殊情况,一般都是身体原因,比如说患有严重疾病。然后就是怀孕婚姻哺乳期的妇女,还有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会有社会危害性。一般是指残疾人或者精神病人。一、判了一年可以保释吗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保释又叫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判刑之后适用的,则叫假释。假释是指已经被判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了一定的刑罚之后有条件地提前释放。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那么申请假
    2023-03-21
    8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会在哪里审判?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法律咨询:我一个亲戚在外地被捕,还没有审判,我们去过一次,当地派出所说因为是成年人了,宣判后不会将审判结果下函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了......是这样的吗?如果是,那我们要如何知道审判结果呢?很远,不方便去..如果不是,法院宣判后多久会发函给我们呢?律师解答:应当通知近亲属,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
    2023-06-11
    315人看过
  • 对于残疾人犯罪在哪坐牢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残疾人犯罪的审判中,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保障残疾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量刑时,注重依照其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作用、涉及犯罪的数额、社会危害后果及事后认罪态度等情节,依法分别予以从轻
    2023-02-23
    111人看过
  • 上海上外牌的地方在哪里
    一、上海上外牌的地方在哪里1、办事机构: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8:00;周五8:30—15:30;3、受理地点:沪南公路2638号二、车辆外牌需提供的材料1、外省市车主在沪购车的国产车辆凭购车发票和合格证;进口车辆凭购车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或《罚没走私机动车证明》或《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2、外省市来沪修理的停驶车辆,凭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证明(须注明该车厂牌型号、发动机和车架号);3、需往外省市展览的车辆,凭经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主办单位邀请书,并由浦东验车场领导批准;4、外地车主在沪提货的车辆,凭购车发票以及上海生产制造或上海海关进口的相关凭证;5、上海车主在外省市购车需退货的车辆须出示签注作废的购车发票;6、个人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三、车辆外牌的
    2023-06-15
    427人看过
  • 强奸罪判刑了之后在哪里坐牢
    一、强奸罪判刑了之后在哪里坐牢罪犯被判刑后具体在哪里服刑,法院的判决书上都会写明的。想要了解判刑后在哪里服刑,首先应当知道罪犯被判的是什么样的刑罚。判刑后在哪里服刑?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罪犯被判刑后在哪里服刑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形:。管制刑是我国比较特殊的一种刑罚,被判处管制的,是不会对罪犯进行关押的,就是罪犯不用进监狱或是看守所,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还能工作,也不会和家庭分开,能够与社会正常交流,但是必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也就是说,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是在当地服刑。二、拘役。拘役刑的刑期比较短,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的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实行数罪并罚的,最高拘役期限不超过一年,短期剥夺罪犯的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因此,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在判决法院所
    2023-03-11
    457人看过
  • 坐牢的人在牢里干什么
    劳改,就是劳动改造。有些田里种经济作物,有些监狱工厂上班做。一、对方在监狱可以起诉吗对方在监狱可以起诉。起诉在押人员,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押人员,是指在监狱、起诉被羁押的人、管辖看守所或者劳动改造场所被关押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包括已捕未决人员、已判刑人员和正在劳动改造的人。起诉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二、个人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应该按实际原因填写,这样一来的话,每一位员工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当然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员工纯粹就是想要跳槽,还有一部分员工是因为怀孕之后家里人不想在这上班了,总之,对此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三、保外就医申请怎么申请保外就医的申请: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保
    2023-06-27
    213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不用坐牢在家里吗
    监外执行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如果是在居住地进行监外执行是可以回家的。如果不是在居住地,需要到司法局进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一、监外执行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
    2023-03-25
    196人看过
  • 中国人在外国犯罪在哪里服刑
    在中国。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谓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享有的不受驻在国法律管辖和其他待遇的权利。一、外国人犯罪要怎么处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一般按照中国法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殊,如外交官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应与其所属国家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外国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外国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因此,如果外国人在中国犯罪,是否按照中华人
    2023-06-2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在外地犯罪坐牢应该去哪里有关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7
      在外地犯法一般会在犯罪地坐牢。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 犯罪后在外地上犯还怎么坐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3
      在外地犯法的,一般是在犯罪地坐牢。根据《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在外地犯了判刑坐牢会到哪坐牢是回家坐牢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犯罪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均有管辖权!但一般犯罪管辖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的,包括侦查审判等。至于服刑,要看刑期,较短的就直接在审判地服刑,长一些的一般要回原籍服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老弱病残,为了方便家属今后探监,可以委托律师或家属直接申请司法局请求就近服刑。
    • 罪在外地可以坐牢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犯罪分子在外地犯罪服刑一般在审判地监狱执行。比如北京,上海的一些大城市也会定期把一些罪犯送到原籍或者偏远地区服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拘留所执行。
    • 罪犯被判死刑可以在哪里坐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1、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2、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 3、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