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7:13:11 379 人看过

收养人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须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他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有配偶者应当共同收养子女等等。

一、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收养小孩的手续有什么以及要满足什么条件

收养孩子的手续如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

收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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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6
      (一)外国收养人需向其经常居住地国政府或其他委托收养的收养组织提交收养申请及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包括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职业、财产状况、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等。这些信息将由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进行接收和审查。 (二)在确定收养对象后,外国收养人应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
    • 涉外送养人应满足哪些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
    • 涉外收养条件好可优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涉外收养条件好可优先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收养中心为解决目前收养申请数量大、可送养儿童数量较少的矛盾,拟从今年5月1日起采取具备较好条件家庭“优先办理”的做法,引起了国内外一些媒体、人士的疑虑和关注。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收养中心主任陆颖,他对此做了解释,并称中国涉外收养政策没有变。“优先办理”从实际出发据陆颖介绍,中国收养中心是中国政府委托成立的惟一负责涉外收养工作事务的国际公益性机构。迄今为止,
    • 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7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