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可以在破产程序进行中随时支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40:31 119 人看过

法律咨询:破产费用可以在破产程序进行中随时支付吗

律师回答:

是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条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第一百零一条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一百零二条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第一百零三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费用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时间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一、清算费用的内容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1、清算费用,具体包括:(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2、清算债务,具体包括:(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2)国家税款;(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3、各项罚款:(1)如公司有应交未交的税款,则会发生因拖欠税款(如印花税)产生的罚款;(2)如公司在
    2023-04-10
    177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产法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即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二、破产法理念的要求法律理念是人们根据社会生活条件运用理性思维方法高度抽象概括形成的,它先于法律且高于法律而独立存在。但是,法律理念又是法律的灵魂,它像一根红线贯穿于各个法律制度中。无论是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抑或是社会主义法都体现一定的法律理念。破产法也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理念,并以一定的法律理念为
    2023-04-12
    342人看过
  • 破产财产应优先支付哪些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首先应优先拨付下列破产费用: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在地需要的费,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的目的是什么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以及对债务人财产或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而必须支付的,由债务人财产或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2023-04-21
    254人看过
  • 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一、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2)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
    2023-05-31
    331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产法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即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二、破产法理念的要求法律理念是人们根据社会生活条件运用理性思维方法高度抽象概括形成的,它先于法律且高于法律而独立存在。但是,法律理念又是法律的灵魂,它像一根红线贯穿于各个法律制度中。无论是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抑或是社会主义法都体现一定的法律理念。破产法也必须体现一定的法律理念,并以一定的法律理念为
    2023-04-29
    123人看过
  • 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一、破产和解能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后,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破产宣告裁定,并公告中止破产程序。(2)债务人不按和解协议规定的内容清偿全部债务的,相关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破产程序。和解协议系在破产宣告前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
    2023-05-02
    50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费用
    相关咨询
    • 破产和解可以中止执行破产程序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8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 怎么进行破产程序进行破产程序步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30
      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必须有破产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本人,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本人,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债权人申请时,主要认为债务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公司都是自己申请破产,很少有债权人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
    • 破产程序可以中止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不能。破产程序一旦开始,将是不可逆的,因此也是不可以中止的。因为如果已经启动了破产是不可以停止的,在申请破产之后就应该交给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破产清算应该在哪个环节进行费用支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破产清算费用应该在清算开始先进行支付,破产清算费用是所有债权中最优先支付的,在支付完破产清算费用后再支付其他的债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
    •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哪些破产费用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破产财产首先应优先拨付下列破产费用: 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在地需要的费,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