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淑娥诉居住在香港的陈文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21:53 408 人看过

1985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年7月9日(85)川法民示字第18号报告请示的张淑娥诉居住在香港的陈文伟离婚案的几个问题,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该案是否属于涉及港、澳同胞案件的问题,我们认为,被告陈文伟于1980年2月去香港探亲,逾期不归,现仍居香港,如其在香港未取得正式居民身份证,就不是港胞,该案即不属于涉及港、澳同胞的案件。

二、关于陈文伟从香港提交人民法院的离婚意见书,是否须经司法部指定的香港有关机构或律师证明的问题,我们意见,为保证诉讼文书的真实性,可参照我院1984年9月8日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暂居香港的内地公民在香港办理诉讼文书的证明手续;如办理证明手续确有困难,人民法院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查证属实后予以确认。至于该案上诉期限问题,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诉张海平“假离婚”案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陈建英、张海平、朱小渝婚姻纠纷一案,你院甘法民文(1979)18号来函征求意见。我们听取了你院乔永强同志、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魏致中同志对该案的情况介绍,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后认为:陈建英与张海平是经过双方申请,于1976年8月16日去兰州市七里河区革委会协议离婚的,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领取了离婚证。张海平与朱小渝于1978年1月9日在北京经合法手续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从法律上说,张海平与陈建英的离婚是合法的,张海平与朱小渝的结婚也是合法的。现在陈建英以他们的离婚登记,是张海平用先离婚后复婚的欺骗手段造成的假离婚,要求予以撤销;并要求废除张海平与朱小渝的婚姻关系,维持她与张海平的夫妻关系。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陈建英与张海平在离婚当时,都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公民,双方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从那时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
    2023-06-11
    1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树江与陈伯寅房屋租赁案的批复》
    【实施时间】1981-12-02【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0)沪高民申字第48号函收悉。关于函中所请示的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1965年2月1日《关于处理二房东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第七条的规定,考虑到目前张、陈二户的居住现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分户给张xx一间亭子间居住为宜。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张xx与陈xx房屋租赁纠纷案的请示报告(80)沪高民申字第48号最高人民法院:被告陈xx(第八帆布厂退休职工)于1951年租赁了绍兴路xx弄xx号三楼前后两间住房,前间朝南连阳台20.2平方米,由3个子女住;后间朝北15.2平方米,陈夫妇自住。半年后,陈的连襟即原告张xx(xx医院医生)之父为便利治病寄住到陈家。随后,张母、张弟与张本人也先后住过。户口都迁入,与陈的3个子女同住前间,并长期搭伙在陈家。1953年张母自行租赁同弄内一个20
    2023-06-05
    4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当事人在国内居住另一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你院4月28日请示的问题,我们意见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及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60日。15日期满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不得上诉。但是由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未满,本案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上诉期均已届满而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时,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才具有法律效力。1985年6月11日
    2023-04-22
    43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谦诉张文勋著作权纠纷案的批复(1987.12.31)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7-12-31【生效日期】1987-12-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郑谦诉张文勋著作权纠纷案的批复(1987年12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郑谦诉张文勋侵犯著作权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1958年9月在云南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由中国作家协会昆明分会和云南大学组成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学大理调查队”,到大理州调查搜集白族文学方面的情况,大量州委亦派干部参加了该项调查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由张文勋、郑谦、郑绍?、张福三、杜惠荣执笔,编写了《白族文学史》一书,初版署名为“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学大理调查队”。1979年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座谈会上,决定修改此书。经云南大学系、校两级领导批准由张文
    2023-04-26
    40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发布日期】1999-3-29【实施日期】1999-3-30【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1999]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已于1998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8次会议通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本《安排》在内地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公布,自1999年3月30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1998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8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协商,现就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问题规定如下:一、内地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可以相互委托送
    2023-06-10
    7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李东律师
    法[2009]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期,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向我院反映,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商会仲裁院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否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在内地申请执行。为了确保人民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中正确适用《安排》,统一执法尺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商会仲裁院等国外仲裁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安排》的规定进行审查。不存在《安排》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的,该仲裁裁决可以在内地得到执行。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3-06-11
    272人看过
  •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王伟与张志军、顾淑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原审原告王伟,男,1970年9月30日生,汉族,干部。原审被告张志军,男,1957年1月17日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王喜芳,吉林研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顾淑英,女,1957年12月9日生,汉族,农民。张志军、顾淑英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前郭县人民法院(2003)前前民初字第4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4年7月15日作出(2004)松民三终字第19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9年4月1日,本院依院长监督程序作出(2009)松民监字第10号民事裁定,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此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经前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原告王伟与被告张志军于2001年7月22日签订合同书一份,合同中约定张志军将同王伟合伙经营的用地一次性转让给王伟经营,期限从2001年至2028年土
    2023-04-24
    467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对《关于香港居民为处理在港
    广东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你处一九八八年四月七日粤司公(1988)44号函悉。关于香港居民因探亲、旅游、治病等在内地所立的,在遗嘱人死亡后为拿到香港使用而申办公证事,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介绍,香港居民不论在香港或内地以中文订立的遗嘱,即使没有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香港法院在得到某些必要的详情和文件佐证后也会予以确认和接受。香港法院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得到熟知遗嘱人立遗嘱详情的亲友的声明书公证书,声明他们确知遗嘱人生前曾立有遗嘱,而且确信该遗嘱是遗嘱人亲笔签署,且是唯一有效的遗嘱。香港法院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因此,我司认为公证处不宜对汤启德所立代书遗嘱予以确认并给予公证。可由遗嘱见证人发表声明,公证处证明见证人签字盖章属实。在出证时,将遗嘱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如果与声明书装订在一起的遗嘱是影印件,还必须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请注意了解该公证书的使用效果,并函告我司。
    2023-06-11
    3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同居住在越南的配偶离婚问题的批复
    1980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0年4月18日〔80〕粤法民字第49号请示收悉。对于居住在国内的我国公民,提出同居住在越南的配偶离婚的案件,这类问题较复杂,人民法院受理后,应慎重对待。首先要做说服工作,劝原告不要轻率地要求离婚,经说服无效,坚决要求离婚的,应通知他设法与被告联系,征求意见,如被告同意离婚,人民法院即可准予离婚。如被告不同意离婚,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经联系无讯息时,人民法院应以公告方式通知被告,限期六个月应诉。逾期不应诉,即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双方连续两年以上无联系者,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结婚。对于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给予六十日的上诉期为宜。为了更好地处理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与当地外事部门,侨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必要时,应报告当地党委,请求指示。此复。
    2023-04-22
    389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
    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沪高法民—[2003]39号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准确把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在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审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初步的解答,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考。在实践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一、人事争议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答:在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体制转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要准确把握人事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之间的差别,不能简单地将两者等同处理。在具体
    2023-06-09
    26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给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1984-8-29【实施日期】1984-8-29【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4)沪高民核字第五十三号《关于给在台湾的当事人王声远送达法律文书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意见,即鉴于通过王家驹送达诉状副本给王声远被退回的情况,可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告送达。并可将公告内容通过王家驹转告被告人。公告期间届满,如被告仍无表示,即视为送达。此复。
    2023-06-10
    12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将《关于处理在朝鲜
    各省(市)以上法院:关于处理在朝鲜战争中被俘或失踪之革命军人的婚姻案件,本院与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军委总政治部关于1952年10月17日发出法办字第3714号联合通报,在通报中并请你们转知所属切实进行。兹接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函转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致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惠字第1656号函抄本稿。请本院与中央司法部将上开联合通报的内容,转达至县一级之司法机构,以便更有效地贯彻这一规定的执行。为此再函请你们,将上开联合通报,传达给你们所属的有关机构,以便普遍切实进行为盼。
    2023-06-11
    51人看过
  • 香港居民在内地如何参加高考?
    需要参加华侨港澳台高招联考。华侨港澳台高招联考,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中国教育部单独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设计的专门高考,也是港澳台侨学生报考内地大学的主要途径。港澳台联招考试可以报考全国超过300所大学,考试模式是参考内地高考所制定,但是港澳台联招有独立制定的考核的科目及范围,考试由预报名、填报志愿,到录取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升读内地大学成为大学本科或预科生。香港户籍有什么福利香港户籍福利如下:1、可拥有双重身份,可保留内地身份和户籍;2、无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小孩即可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3、一人申请,可全家受惠,配偶及子女可跟随主申请人一起移民到香港;4、子女凭香港居民身份,报考国内知名大学可享受较低分录取优势;5、香港居民作为境外人士,投资到内地可享受外商投资待遇,国家对港商投资内地在某些方面仍有些政策
    2023-07-12
    9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我驻加拿大使领馆对非法在加拿大居住的我国公民姚开华寄给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文书不予办理公证,如何确认其诉讼文书效力的请示收悉。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外交部领事司的意见认为,因私出境后,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法居留权的我国公民,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文书公证的,由于其诉讼文书是在国内使用,与其非法居留地不发生关系,也不涉及我与该国关系,可在从严掌握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据此,你院可告知姚开华按照上述精神办理公证手续。
    2023-04-22
    8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
    • 香港终审法院关于上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般香港终审法院上诉时效期间为2年,但是规定的时效期间,起算点又是如何计算的呢 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
    • 大陆人在香港签的香港居民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3
      1、可以到香港法院起诉,说明情况,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2、违约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合同没有规定,对方会拿出证据,提出合理的损失法院会支持的。3、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合理的损失,香港的法律也没有什么特别规定,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的,无需赔偿损失的。4、朋友你是老板了(有投資管理公司吗!)建议以后应该慎重行事,不要人云亦云,不要不看内容就签字,不要不看多少钱就划卡。5、个人意见、,不要生气了。忠
    •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香港法院关于离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没有离婚证,因此,诉讼离婚房产如何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