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性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其对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8:42:17 429 人看过

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30日,江津市人民法院共审结老年人性犯罪案件10件。其中:强奸罪8件,涉案人员9人;猥亵儿童罪1件,涉案人员1人;介绍卖淫罪1件,涉案人员5人。这8件老年人强奸罪,占全院所判33件强奸罪的24%。这10件老年人性犯罪是近年来老年人犯罪案件的100%。当前,老年人性犯罪的基平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是男性化。近年来,江津市法院审结的10件老年人性犯罪案件,涉案人员15人,男性为100%,而且全部是农民。

二是老年化。这15名老年人性犯罪人员,平均年龄67岁。其中60岁至70岁的有10人;70岁至80岁的有5人,年龄最大的陈某,1925年6月15日出生,犯案时已满80岁,因伙同他人强奸年满13岁的幼女被判刑8年。

三是群体性。江津市油溪镇桥头村四社的杨某、陈某共谋,轮奸时年13岁的幼女陈某梅。家住江津市支坪街道办事处大庄村二社的袁某(1936年9月21日出生),2004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伙同严某、赖某、李某、袁一介绍妇女谭某翠卖淫,构成介绍卖淫罪,法院判处严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法院判处袁某、赖某、李某、袁一有期徒刑1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四是凌弱性。近年来,在已审结的1件老年人猥亵儿童罪和8件老年人强奸罪中,这些道德败坏,没有法制观念的老年人都以幼女和无性防卫能力的痴呆女性为凌辱对象,其中有3名痴呆、痴哑妇女遭到侵害,有6名3岁至13岁的幼女遭到侵害。

五是随意性。这些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的老年人,不分时间、场所,只要认为有机可乘就萌发了犯罪动机,并付诸实施,走上了犯罪道路,五是诱骗性。在这8件老年人强奸罪案件中,有5件案件的被告分别以1元人民币、1元7角人民币、5元人民币、两个红橘、几个地瓜为诱饵,引诱哄骗无知幼女上当受骗,遭受性摧残。七是经常性。江津市石蟆镇二溪村4社年满67岁的张振远,于2004年至2005年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4次强奸年满12岁的幼女龚某某。家住江津市夏坝镇跃进村1社的阮前福,年满72岁,在2004年10月至11月期间,3次强奸痴哑妇女陶某某。他们经常性的犯罪使这些幼女和痴哑女性遭受到经常性的侵害,为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造成老年人性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爱幼、扶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些犯罪的老年人专门凌辱幼女和痴呆女性,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是道德沦丧的一种表现。

二是不知法守法。这些犯罪的老年人都生活在较为边远的山区农村,不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和完全无性防卫能力的痴呆女性发生性关系是犯罪行为,故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在物资生活条件较好的情况下,目前没有从根本上真正解决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问题,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老年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零花钱用,但较多的老年人,尤其是一些男性老年人生活孤独,思想落后,精神空虚,一旦有机可乘,就萌发了性犯罪动机而不可抑制。

减少老年人性犯罪的主要对策有四:

一是道德教育,不留死角。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目前在城镇、在机关、在企业单位搞得有声有色,但在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几乎没有开展,尤其是对边远山区农村男性老年人的道德教育成了死角。因此,在开展八荣八耻的道德教育时,要把农村男性老年人作为重要的教育对象,采用有效方式,强化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欢度自己的晚年,抑制或减少他们的性犯罪动机。

二是普法宣传,不留盲区。

目前的普法宣传的主要对象是青少年和中年人,使他们知法守法,减少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等犯罪行为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但忽视了老年人这个群体,特别是农村男性老年人。总认为他们年岁已大,不会犯罪,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因而忽视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今后,在普法宣传时,要精心安排,精选案例,以适当的方式把农村男性老年人组织起来,以案说法,搞好法制教育。

三是老有所乐,落到实处。

中国即将步入老年化社会,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问题务必尽快解决。各镇、街,各村、居、社要把老年人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各地老年人协会的作用,经常组织老年人,特别是组织农村男性老年人开会学习,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切实减少老年人性犯罪的发生。

四是依法严惩,遏制犯罪。

老年人性犯罪一但发生,司法机关务必尽快依法侦破、公诉、审判,按照快审快结的原则,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教育他人,依法保护幼弱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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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的表现特征包括: 1. 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名义吸收资金; 2. 通过媒体、宣传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 职业年金的概念及其基本特点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0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职业年金为职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不同,职业年金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由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来建立。在此制度下,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将共同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 消费者基本特征及其涵盖的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26
      消费者特征概述 我国消费者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 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物质资料消费,涵盖衣、食、住、行、用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二是精神消费,包括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费。 2. 消费客体为商品和服务 商品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商品,无论是否经过加工制作,只要与生活消费有关,都视为商品。服务则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各类服务。 3.
    • 罪人对于犯罪的法律表现形式及其特征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及其预防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 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 2.一把手犯罪居多; 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 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 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