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转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有实际的利害关系。无论义务的转移是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因此,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无效。
债务转让需要欠债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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