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修改不允许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17:15:22 349 人看过

一、专利申请修改不允许的情况有哪些方面

专利申请过程中,对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需严格遵循《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允许的修改包括:

1.增加无法直接认定的技术特征:即将那些不能直接从原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认定的技术特征写入其中。

2.补入非直接导出的信息:为使发明更清楚或权利要求更完整而加入的信息,若这些信息既非原申请直接导出,也非技术人员常识所能直接获得,则不允许。

3.基于附图的尺寸修改: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的增加,同样不被允许。

4.引入未提及的附加组份:若修改中引入了原申请未提及的附加组份,并因此产生特殊效果,这也属于不允许的修改范畴。

5.补入无法直接导出的有益效果:增补的有益效果若不能直接从原始申请中导出,也将被视为不允许的修改。

6.为说明有益效果增补实验数据或实施例:尽管这些补充信息可用于审查参考,但直接增补至申请文件中通常不被允许。

7.增补未提及的附图:原则上,增补原说明书中未提及的附图是不被允许的,但特定情况如更换背景技术附图或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附图则可能例外。

二、哪些修改会导致专利申请无效

除了上述明确不被允许的修改外,某些修改若实质性地改变了原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范围,可能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无效。

特别是当修改后的内容与原始申请在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或技术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时,审查员可能认为此修改超出了合理范围,从而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因此,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应格外谨慎,确保修改内容符合专利法及相关规定,避免对专利申请的有效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专利文件提交后的修改规则

专利文件提交后,若需进行修改,应遵循以下规则:

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修改部分需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

2.特定情况下,如申请文件中存在个别文字、标记的错误或明显的笔误,审查员可依职权进行修改并通知申请人。但此类修改仅限于形式上的小范围调整,不涉及技术方案或范围的实质性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允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单方面终止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其发生和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未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在合同期限内履行的。(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3、商誉受损;4、能够终止债务履行能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解除合同如何支付违约金
    2023-02-24
    319人看过
  • 【专利申请修改】专利申请修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也是申请人可以视需要选择的一项手续。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请求书中填报的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及发明名称等内容都不能随便更改,需要更改的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在其中填明变更的项目及变更前后的情况,涉及发明人、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变更的,还需要附具说明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并缴纳规定的费用。具体要求说明职下:(1)变更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名称既是请求书的一部分内容,又是说明书的一部分内容。所以变更发明创造名称的,除提交著录项目这更申报书以外,还应当附具意见陈述书,说明变更理由,经审查员同意才能办理变更手续。(2)发明人、设计人的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变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的变更,这只是一种名义的变更,不涉及权利的变化。变更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的,除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以外,还应当附具
    2023-04-23
    319人看过
  • 夫妻离婚有哪些不允许的情况?
    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离婚;2、判决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未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夫妻关系没有破裂。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具备以下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效:1、签订协议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离婚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3-07-05
    448人看过
  • 允许单位调岗的情形有哪些方面
    一、允许单位调岗的情形有哪些方面允许单位调岗的情形方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用人单位私自调岗降薪怎么办1.劳动者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原岗位工作,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调岗降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调岗期间的损失。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督促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依法纠正或查处违法行为。3.请求工
    2023-07-31
    225人看过
  • 不允许用作商标的情况有哪些?
    下列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同其它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而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标准》对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
    2023-07-05
    314人看过
  • 是否允许修改伤残鉴定申请?
    申请伤残鉴定可以改。伤残鉴定程序需要区分自行委托还是双方申请法院鉴定。受害人自行委托机构所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赔偿义务人不服并且有足够反驳鉴定意见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准许,因此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鉴定意见可以更改一次。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个人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个人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个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同时也可以去当地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申请,需要身份证和病例。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要求出具鉴定委托书和其他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和用于鉴定的鉴定材料。个人不光可以为自己申请伤残鉴定,也可以代理他人申请。《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
    2023-07-01
    493人看过
  • 允许特许者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特许者违约也就是特许人行使单方解除权,有以下一些情形:一、被特许人行将陌路。二、被特许人在合同期内无故连续停业,超过一定期限(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为5天)。三、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并通过书面形式作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四、被特许人欺诈特许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五、被特许人诋毁特许人商誉。六、被特许人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的约定且在收到其违约通知的合理期间内,未履行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义务、改正违约行为,特许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七、被特许人被行政干预。八、法院判决被特许人构成刑事犯罪不能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情形下,特许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九、被特许人在收到应向特许人付费的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仍不偿付属相关款项,特许人可解除合同。特许者违约的情况特许者收取加盟费后应向加盟者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
    2023-07-30
    1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得申请专利优先权?
    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专利优先权的取得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是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是不能申请取得专利优先权的,这是我国相关法律中做出的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专利优先权受到了侵犯的,可以选择向法院进行起诉去解决。一、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时要注意什么1、注意提出时机根据《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
    2023-06-21
    277人看过
  • 对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
    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主要包括:通过增加或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或者通过变更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或主题名称以及其相应的技术特征,来改变该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增加或者删除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使其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划界;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其引用关系,或者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以清楚地限定该从属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对于上述修改,只要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已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就应该允许。允许的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包括下述各种情形:(1)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增加技术特征,对独立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以克服原独立权利要求无新颖性或创造性、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未清楚地限定发明或者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等缺陷。只要增加了技术特征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已清楚地记载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这样的修改应当允许。
    2023-06-08
    250人看过
  • 专利的许可分为哪些情况
    一、专利的许可分为哪些情况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外观设计专利。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强制许可有以下几种:1、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未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公道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公道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这一条可以理解为专利主管部分实施强制许可的正常条件。具体来讲,实施强制许可应当具备:一是申请人具备实施该专利所必须的条件;二是申请人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三是只有当申请人在公道长的时间内,仍不能获得这种许可时,才能实施强制许可。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
    2023-04-15
    442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不可以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复议申请书既可以面交,也可以向专利局行政复议处寄交。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对以上第(1)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专利局的决定是否正确。对于第(2)、(3)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二、专利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关于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
    2023-06-19
    422人看过
  • 有几种不可申请专利的情况
    1、中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不得授予专利权,包括以下8种情况:1。对于违反法律、社会道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如制造吸毒工具,不得授予专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遗传数据)并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不得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特征的前所未有的科学理解,有助于解释自然规律。但是,科学发现只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进行的发明创造。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没有工业实用性。因此,没有授予任何专利权。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来源于人们的思维,通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抽象的结果,或者只有通过人们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作用于自然结果。它只引导人们思考、识别、判断和记住所表达的信息,而不使用技术手段或遵守自然法则。它不具备技术特征,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2023-05-07
    367人看过
  • 允许不付赡养费的情况有哪一些
    允许不付赡养费的情况:(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22-02-19
    166人看过
  • 房地产不允许转让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地产不允许转让的情况有哪些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屋转让合同有效吗房屋转让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法律规定,非法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侵犯优先购买权、产权主体有问题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三、房屋产权转让和买卖的区别房屋转让和房屋买卖不是一个意思。房屋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而房屋买卖是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的行为。房屋转让和买卖本
    2023-09-15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专利申请中修改可以不允许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2
      专利申请修改不允许的情况如下: (1)将某些不能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认定的专利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和/或说明书。 (2)为使公开的发明清楚或者使权利要求完整而补入既不能从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直接明确地导出也不能由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识直接获得的信息。 (3)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4)引入原专利申请文件中未提及的附加组份,导致出现原申请没有的特殊效
    • 不允许加班情况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原因: 劳动法只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协商一致后才能安排劳动者加班。 关于劳动法: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3、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 哪些方面不可以申请专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1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合法的发明中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项目有: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其中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 哪些情况不予提交专利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下列情形下不予受理专利申请: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 申请专利有哪些情况有可能不能授予专利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