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依据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执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申请仲裁需提供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书向哪个法院执行
1、仲裁裁决书包括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哪种仲裁裁决书,选择执行法院时,第一要选择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二,选择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书、支付令、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事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这些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就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5、《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劳动用工的范围也不断扩大,用工量迅猛增加,导致近年来,涉及劳动仲裁的案件也呈直线上升趋势,然而,一直以来,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生效后由哪级法院执行,各地法院做法不一,究其原因是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此规定理解有差异。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应由哪级法院执行,各地法院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方式:劳动仲裁生效的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基层法院的,由基层法院执行。采取这种管辖方式的法院认为,现有法律对劳动仲裁案件案件的执行管辖法院未作明确规定,故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处理,该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种处理方式:劳动仲裁裁决案件,无论是仲裁裁决和调解生效案件,或是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一律交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本人认同第二种处理方式。其理由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两部不同的法律,其性质、调整范围、处理程序都有所不同,故不能简单的参照《仲裁法》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2、为规范管理执行案件,也应当将劳动仲裁案件一律交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案件和仲裁调解案件,交由中级法院执行,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基层法院的案件,又由基层法院执行,势必造成一个劳动争议纠纷,其执行法院有可能是中级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是基层法院,既不便法院管理,也缺乏法律的统一性。
3、从现有的法律法规看,已明确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该条确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应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属于部门法,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该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执行管辖级别,法律并无特别规定,就应该依照民诉法的级别管辖规定处理,普通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生效案件和起诉到基层法院的案件均应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而相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司法解释就对仲裁案件的执行管辖作了特别规定,他也只是针对仲裁案件,而不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据此,笔者认为,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执行管辖法院已做了明确规定,对此应无歧义。
-
劳动仲裁法院如何执行裁定书
14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劳动仲裁判决
245人看过
-
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在哪一级法院
339人看过
-
劳动仲裁院有行政裁决吗
12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46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执行可否向仲裁地法院
428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法律是怎样的,不予执行的情形下劳动仲裁裁决书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
-
法院仲裁裁决书能不予执行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6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
-
申请劳动仲裁去了,生效仲裁裁决执行法院多久可以申请执行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
-
劳动仲裁裁决书交给法院当事人去仲裁怎么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之后按照裁决的内容要求对方执行即可,如果对方未在裁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来促使对方履行裁决。
-
仲裁裁决执行的法院,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哪个法院管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一、仲裁裁决申请执行哪个法院管辖? 首先、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