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素材讲述的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财产,法院将发出终止执行的裁示。但是,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立即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并等待法院恢复执行。同时,如果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且有充足的证据,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法院追回。因此,这段素材呼吁申请人密切关注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法院,以便申请法院追回被执行人的财产。
若没有财产,法院将发出终止执行的裁示。但你可以密切关注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执行的财产,就立即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待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法院将恢复执行。此外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有充足证据的话的申请法院追回。
没 有 财 产 申 请 强 制 执 行 怎 么 办 ?
在进行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当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如果债权有担保人做担保,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因此,若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并通过发出通知或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或清偿到期债权。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将发出终止执行的裁示。但申请执行人可密切关注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执行的财产,就立即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法院将恢复执行。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当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果债权有担保人做担保,也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因此,若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可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并通过发出通知或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或清偿到期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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