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2、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3、在遗弃罪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自诉时携带起诉书去法院,书写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一、遗弃家庭成员造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
1、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2、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二、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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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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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罚是什么,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处置?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1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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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有哪些,遗弃的对象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遗弃家庭成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此情形下被遗弃的对象多为有智力障碍的子女或者女婴;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有扶养义务的兄、姐不履行对弟妹的扶养;有扶养义务的弟、妹不履行对兄、姐的扶养等。遗弃以不作为形式出现,应该履行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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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处理遗弃家庭成员,遗弃子女子女的行为?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此处“需要赡养、抚养和抚养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是指不具备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给予供养,或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其他家庭成员照顾的情况。这里的“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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